-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 总 则 1.1 为规范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电厂工作范围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1.3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1.4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检验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1.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2. 使用与培训 2.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2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必须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印制,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其余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2.3各种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或厂矿内部印发的操作证、上岗证一律不能代替上条所述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2.4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要在固定职工中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请表,到安监部备案后,方可到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培训单位参加培训。 2.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在聘用前必须先由使用部门审查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验证其操作证真实有效,方可聘用,对于无操作证或持无效证件的严禁聘用,严禁无证上岗。使用前必须要由使用部门持其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到安监部登记备案。 2.6 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后15日内,要持资格证原件到安监部登记。 2.7 公司的各种外包工程、大小修工程中凡涉及有特种作业的,发包部门要告知外包单位,在检修、施工前必须持其本工程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到安监部登记备案。 2.8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 2.8.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本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申请发证机关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2.8.2公司固定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由本部门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安监部统一办理;聘用合同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其使用部门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2.8.3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2.9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技术培训,每年1月由各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每年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应少于40学时,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知识考试(上下半年各一次)。并由部门安全员将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记入其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安监部每年检查一次。 2.10 档案管理 2.10.1 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档案应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状况、违章检查记录、培训内容、考试成绩、考试卷等,具体格式见附表。 2.10.2 各部门聘用、解聘特种作业人员或岗位变动,应及时向安监部汇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解读《GB_T 3880.2-2024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docx VIP
- ECA微生物偏差评估和调查指南2020.pdf VIP
- 三年级下册科学青岛版20肠道传染病(课件)(共26张PPT).pptx VIP
- 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及私车公用协议.docx VIP
- (完整版)格斗术教案.doc VIP
- 金属学与热处理--热处理原理、热处理工艺习题.doc VIP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docx VIP
-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VIP
- 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申请报告.pdf VIP
- 教学能力大赛教学实施报告【参考国赛一等奖撰写】.pdf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