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法律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题及(答案).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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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一、简答题 法律移植: 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 区。它所表达的基本意思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 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 ,使之成为 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法的制定 :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法的效力: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法律效力来自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 法律有效力意味着人们应当遵守、 执行和适 用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关系:是法律所规定的以及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 (权力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权力、义务)为内容,是一种体现国家意志的特殊社会关系,也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法律意识: 是人们对于法 (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 知识和心理态度的 总称。 霍菲尔德的权利: 1、狭义的权利,指人们可以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行为。 2、特权, 指人们能不受他人干涉而行为或不行为。 3、权力,指人们通过一定行为或不行为而改变某 种法律关系的能力。 4、豁免,指人们有不因其他人行为或不行为而改变特定法律关系的自 由。 法律监督的意义: 1、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 2、法律监 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 3、法律监督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需要(发挥活力、合法活动) 。 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的关系: 1、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责任 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 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 2、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又有明显的区别。法 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 法律实效和法律实施的关系: 二者意思相近,区别在于:法律实施侧重过程、活动, 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过程或活动;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 程度。 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 规范 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6、法是可诉的规范 体系,具有可诉性。 法的现代化与法的国际化: 二者相容,是相互促进的。法的国际化有两方面,一是相 互借鉴吸收,形成共识。 二是参与参与国际立法, 承担国际义务。 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法律趋 同化,改革开放促进我国法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各国法的现代化过程应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促进不同法律文化的交流,促进法的国际化,为创造人类共同法律文明成果各自贡献。 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 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 法的规范指引与个别指引的区别: 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可以分为两种:个别指引(个别 调整) 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 规范性指引(规范性调整)即通过 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 区别:个别指引只有在在一种关系很单纯、 人数比较 少的群体中可能建立社会秩序的, 至少不可能建立较持久的、 稳定的社会秩序。 这种指引形 式在时间、 精力和经济上会带来莫大的浪费, 而且也不符合人的一般心理要求。 规范性指引 也有它的局限性,如比较抽象, 对个别特殊情况不一定适合,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 还需要有 个别指引或其他补救办法。 单规范性指引确是建立社会秩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它具有 连续性、稳定性、高效率的优点,也符合一般人的心理需求。 法律后果的含义及分类: 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 果。它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 法治与法制的关系: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不容混淆。 二者的主 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 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 “人治 ”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 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 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 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 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 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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