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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古今乐纂》“汉乐坐部”史料中问题
再谈《古今乐纂》“汉乐坐部”史料中问题 摘 要: 关于《古今乐纂》“汉乐坐部”史料的讨论前后已逾四载,主要论点集中于其“真”、“伪”之辩:王小盾教授的可信说和郑祖襄教授的伪造说。本文认为,《古今乐纂》“汉乐坐部”史料中有概念及逻辑上的严重错误,其史料价值不高。《古今乐纂》原书今已不存,其原文如何现不可考,《古今乐纂》史料孑遗均为辑佚。因此前人的“真”“伪”之辩,都缺乏最重要的立论基点。理论立足点的模糊,使得“真”“伪”之断均失其实。“汉乐坐部”文字上的粗朴,在史源学角度看,有原始史料的特点,但问题较多,不能轻信。 关键词: 《古今乐纂》 “汉乐坐部” 七、九部乐 唐“坐立部伎”的相关研究,向来是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由于对相关史料的占有与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唐“坐立部伎”的起源、性质等问题上,诸家观点并不一致。最近几年随着对唐“坐立部伎”相关文献的深入挖掘,一则收入《古今乐纂》的史料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张维在《唐代“坐、立部伎”的起源、沿革及流传》①中引《玉海》卷105中的一段话,引文及标点如下: 徐景安《乐书》引何文广《古今乐纂》曰:“隋文帝分九部伎乐,以汉乐坐部为首,外以陈国乐舞后庭花也,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国之乐,并合佛曲、法曲也,石国、百济、南蛮、东夷之乐,皆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② 其后,作者通过陈旸《乐书》中“汉乐”及相关的“醼设乐”的分析,认为“唐代燕乐‘坐、立部伎’的起源大概可以上溯至隋代”。③关于这则史料的可信性,郑祖襄教授最早撰文进行了分析,通过与相关文献对照和宋代文人“复古”、“排夷”的历史背景,郑教授认为这是一段宋人伪造的史料④。针对郑教授文中的观点及论证,王小盾教授其后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⑤,认为《古今乐纂》中的这段佚文蕴含的音乐史信息是可信的,郑教授的认识有意会的成分。就王教授文章的观点及批评,郑教授其后又发表了《二辨〈古今乐纂〉“隋代汉乐坐部”记载之伪——与王小盾教授商榷》⑥,对王教授的一些观点与态度进行了反驳。可以说,关于《???今乐纂》“汉乐坐部”史料的可信性,一直存在争议。最近,王教授在《论中国乐部史上的隋代七部乐》⑦中再次引用《古今乐纂》的这段材料论述隋代的七部乐,并在《再论音乐文献辨伪的原则和方法》⑧中重申了自己的观点。考虑到这则史料对我们认识隋唐音乐史相关问题的重要影响,有必要再次对其可信程度进行辨析。 一、《古今乐纂》“汉乐坐部”原文及断句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古代音乐史料辑要》(第一辑)第567页所记《玉海》卷105“乐三”原文及标点如下: 徐景安乐书古今乐纂云·隋文帝分九部伎乐·以汉乐坐部为首·外以陈国乐舞·后庭花也·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国之乐·并合佛曲池曲也石国百济南蛮东夷之乐·皆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唐分九部伎乐·以汉部燕乐为首·外次以清乐西凉天竺高丽龟兹安国疏勒高昌康国·合为十部……⑨ 同样是这一段关于《古今乐纂》的相关文字,广陵书社2003年影印本《玉海》第1916页原文如下: 徐景安乐书古今乐纂云隋文帝分九部伎乐以汉乐坐部为首外以陈国乐舞后庭花也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之乐并合佛曲池曲也石国百济南蛮东夷之乐皆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唐分九部伎乐以汉部燕乐为首外次以清乐西凉天竺高丽龟兹安国疏勒高昌康国合为十部……⑩ 《中国古代音乐史料辑要》中的文字附有断句,广陵书社的《玉海》并无标点,原文仅有文字可供参考。文字上的对照,首先可以确定张维先生文章中的引文出现了偏差:“并合佛曲、法曲也”原文应为“并合佛曲池曲也”。通过后出陈旸《乐书》相关文字的引述,文中“池曲”是“法曲”之误{11}。其次,两版《玉海》互校,《辑要》记为“天竺国之乐”处,广陵书社版《玉海》记为“天竺之乐”。从版本上看,《辑要》所录《玉海》卷105文字为元至元六年庆元路儒学刻本{12},广陵书社采用的是清光绪九年(1883)浙江书局刊本为底本。虽然两版《玉海》中个别字的误差不会影响原文基本内容,但是通过两位教授的不同标点,文章表述的内容就有所不同了。郑教授的标点如下: “《古今乐纂》云:‘隋文帝分九部伎乐,以汉乐坐部为首。外以陈国乐舞《后庭花》也;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国之乐并合佛曲、池曲也;石国、百济、南蛮、东夷之乐,皆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唐分九部伎乐,以汉部燕乐为首,外次以清乐、西凉、天竺、高丽、龟兹、安国、疏勒、高昌、康国,合为十部。’”{13} 郑教授认为,这样断句在理解上带来的问题便是:①“隋文帝”所分九部伎乐,引文所列不只九部(汉乐坐部、陈国乐舞《玉树后庭花》、西凉、清乐、龟兹乐、天竺乐、安国、百济、南蛮、东夷),且并不是同一层面的概念。②其后所述“唐九部伎乐”,实际上列出十个单位名词(汉部燕乐、清乐、西凉、天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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