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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教学整合例谈

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教学整合例谈   摘要:高职法律课程既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又要求具备实务操作与应用能力,使教学具有更高难度。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教学的整合,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本文主要探讨了创建信息化教育环境、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网上开放观摩和模拟审判、网络教学等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的整合策略。   关键词:信息技术;高职生;法律课程;整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29-0026-03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教育信息化成为社会的发展趋势,以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各个学科的整合,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交互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信息技术的网络化特性,为学生创造了一个网络化的学习环境,学生能充分享受全球化的大量资源,并且能随时随地与他人进行沟通。学生通过网络获取资源,在对资源进行分析和加工的基础上探讨研究,有利于促进信息处理能力、认知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提升。信息技术不仅是知识的呈现工具和教学辅助工具,而且是学生的学习认知工具,它改进了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拓展了教学时空领域,优化了课堂教学,提高了教学质量,增强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高职法律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要求学生掌握法律课程的基本框架和知识体系,掌握法律事务处理的基本方法,具备工作生活中处理一般的法律事务的能力。   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高职法律教育带来改革契机,在资源共享、课程整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法律人才思维方式转变等方面,对优化高职法律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本文在分析高职法律课程的特点的基础上,强调了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整合的重要性,着重探讨了几种常用的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的整合策略。   一、高职法律课程的特点   高职法律课程主要由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的部门法课程和专业方面的法律课程组成,其主要特点有:   1. 知识面广且交叉性强   涉及内容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而且与其它学科的交叉性强。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广阔的视野和良好的信息获取、分析和加工的能力,并且在教学的同时把这种信息处理能力传授给学生。   2. 时代背景强   不同时代发生的案件特点不同,案例具有相应的时代背景,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分不开。面对社会信息的千变万化,教师只有利用信息技术,才可以在快速变化的大量信息流里找到适合法律教学的必威体育精装版资料,用以指导学生的学习。   3. 职业性和实践性强   高职法律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强调学生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的培养,教学上要注重学生的自主性和开放性,让学生尽早融入到法律实践中去。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将社会实践中的个案在课堂教学中重现,加强实践性教学的现实性。   二、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教学整合的必要性   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的整合不仅是师生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教育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信息时代的高职教育,教师不仅要有驾驭教学理论内容的专业能力,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应用信息技术的素养,以及运用信息技术改革和研究教学的能力。学生在教师引导下,通过信息技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由被动的接受变为主动的学习。   不可忽视的是,信息技术在大力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改变着法律的内在结构,扩大了法律实践的领域,虚拟世界的真实社会关系往往超出传统的管辖边界甚至国界,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教育必须具有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视野。只有利用信息技术,借助网络资源,法律课程教学才能系统掌握各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种判例及各种交易习惯,了解和解决各学科融合和交叉带来的新问题以及网络法律研究中复杂的社会、科学和技术问题。   三、信息技术与法律课程教学的整合策略   信息技术与高职法律课程整合,必须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对象及教学策略,将信息技术有机地整合进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利用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丰富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创设教学情景,训练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提高学生的信息获取、分析、加工、交流、创新、利用的能力,培养协作意识和能力,促使学生掌握信息社会中的思维方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1. 创建有效的信息化教育环境   教师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创设生动有趣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去尝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参与解决问题、探索研究问题。学生利用教师创设的情境,进行亲身实践。教师在向学生讲解传授知识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发现新问题,开拓思维,启发学生质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学生通过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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