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无单放货保函效力分析
无单放货保函效力分析
摘要:现代海上运输中提单迟于货物到港的现象日益普遍,承运人在滞期费和仓储费的压力下,常常应收货人的请求无正本提单放货,同时为了减少甚至避免由此造成的风险,承运人通常要求收货人提供保函(一般由银行出具)。对于此种保函的效力,传统的理论以出具保函是善意还是恶意来确定有效无效,这一标准实际上不利于对无单放货的救济。本文通过分析保函担保的主债的性质和效力,区分债发生的原因和债本身的效力,来确定无单放货保函的性质及其效力。
关键词:无单放货保函;不当得利之债;相对有效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大型集装箱运输的出现,使得海上航程越来越快,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对由于审单造成的迟延不负责任,缺乏快速审单以加快提单流转的动力,因此传统的提单流转规程没有多少改变,这两者之间的时间差常常导致提单迟于货物到港的现象。此时如果严格??运输合同凭正本提单交货,承运人将要面临高额的滞港费和仓储费的负担,还要承担掌管货物期间的风险,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和负担以及不耽误下一航程,实践中,承运人常常应收货人的请求无单放货,同时为了错误交付的避免风险,通常要求收货人提供保函,保证补偿承运人由于无单放货遭受的损失。保函已成为承运人减轻、免除、转移无单放货责任的一种重要手段,其效力的确定对航运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无单放货保函的性质
研究无单放货保函的效力,首先应弄清该保函的性质,因为保函是何种性质的行为决定我们从何种角度用何种法律去衡量它。而在此之前,需要先了解此种保函的内容。
(一)无单放货保函的内容
以国际船东互保协会的标准保函格式为例,该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致:某船东
船名 航次 货物 提单
上述货物被某托运人装于上述船舶之上并被运往目的港的某一收货人,但是提单尚未到达,我们(保证人)请求你(船东)将货物无单放给某人。
如果你如我们所请,我们同意:
1.补偿你、你的受雇人或代理人,如你因根据本申请而无单放货从而遭受任何责任、损失、损害或任何性质的支出,我们将使你免受上述损害。
2.如果有任何针对你或你的受雇人或代理人与上述无单放货有关的诉讼,我们将根据你的要求提供给你或他们足够的资金来抗辩。
3.如果属于你的船舶或财产因上述无单放货被扣押或扣留或面临扣押扣留的威胁,我们将应你的要求提供保释金或其他担保,以阻止上述扣押扣留行为,或者担保上述船舶或财产获释,并且补偿因上述扣押扣留或因扣押扣留的威胁而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或支出。
4.一旦我们拿到全套正本提单,我们将交给你,从而我们的责任即告终止。
5.基于本保函的责任是连带责任,无需你先提起对任何人的诉讼。
6.基于本保函的责任不超过上述货物CIF价的200%。
7.本保函适用且按照英国法律解释,管辖权法院是英国高等法院。
根据此保函,无单放货保函涉及以下当事人:承运人、无单提货人、保证人。
其主要内容是补偿承运人因无单放货而遭受的损失或担保为承运人提供诉讼资金或扣留扣押的保释金,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无单放货保函是一种典型的保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二)无单放货保函的性质
无单放货保函的实质是,在承运人因无单放货遭受损失时,保证补偿承运人从而使承运人免受损害,承运人享有对保证人的保证请求权,请求权是债权的基本特征,所以保函是债权性的文件,而且此种保证属于人的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作担保的保证,是债权性的法律关系。由于在保证人与承运人之间没有其他合同文件,保函又往往被视为保证合同。
二、无单放货保函担保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性质
在民法基础理论中,保证合同是放在债权编的,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由于担保的从属性,保证的效力取决于所担保的债的效力,在讨论保函的效力之前,有必要先确定其所担保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效力。
(一)无单放货行为产生两种法律关系及其性质
在无单放货情况下,产生两种法律关系:
第一,承运人和正本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合同或侵权关系;
第二,承运人与无单提货人之间的关系。
对于前者,无疑是一种债的关系,而对于后者,究竟是债的关系还是其他法律关系,需要加以分析:
无单放货是承运人应提货人的请求,将其掌管之下的货物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付给提货人,保证人保证对承运人由于该行为遭受的损失或不利给予补偿。如果无单放货没有引起纠纷,则不产生保证人的责任问题;如果发生无单放货纠纷承运人被判承担责任(违约或侵权),此时提货人提取货物便没有任何合法的根据,由于承运人对货物没有任何所有权或除留置权之外的担保物权,承运人不能直接追回货物,而只能要求提货人返还所提之货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