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化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2011-02-22.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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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ZHANGJIAGANG CHEMICAL MACHINERY CO., LTD. (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澄杨路2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4,800万股 三、每股面值:1.00元 四、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4,191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4,8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991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 发行人股东已就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作出自愿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及其配偶钱凤珠女士、钱 凤珠之妹钱红华和钱凤娟、陈玉忠之兄陈玉峰、陈玉忠配偶之妹夫郏爱军、陈玉 忠之外甥褚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余股东,即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美林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金茂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汾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成都共赢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 司及卢正滔等 15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 过 50% 。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根据 201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止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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