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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2 某铜矿企业5月开采铜矿原矿50000吨,对外直接销售30000吨,部分原矿入选精矿5000吨,选矿比1:2.2,铜矿税额每吨1.3元则该企业应纳资源税为多少元? * 二、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方法 (六)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 例13 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 )。(2000年) * 例14 某矿山开采企业开采锌矿石和锰矿石。2010年7月开采锌矿石400万吨、锰矿石15万吨。本月移送锰矿入选锰精矿40万吨并全部销售,选矿比为20%;销售锌锰矿石原矿300万吨,锌矿石和锰矿石销售时未分别核算。该矿山2010年7月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该矿山资源税单位税额:锌矿10元/吨,锰矿2元/吨) A.3030 B.3400 C.4030 D.6030 * 凡同时开采多种资源的要分别核算,不能分别准确划分不同资源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 注意事项: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是要确定课税数量和适用的单位税额。在税额计算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有无减征、免征规定。2、资源税具有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特点,只在开采后出厂销售或移送自用环节缴纳,其他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3、关注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资源税很容易与增值税混合出计算题。值得注意的是:(1)凡是需要同时计算资源税和增值税的矿产品,在计算2009年之后的增值税时,则大多使用17%的基本税率,但是天然气、食用盐使用13%的低税率。(2)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或自用数量;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在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由于资源税是价内税,计入主营业务税金与附加账户,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 第四节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减税、免税规定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五)地面抽采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 例15 某油田2007年12月生产原油6400吨,当月销售6100吨,自用5吨,另有2吨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2008年) A.48840元 B.48856元 C.51200元 D.51240元 * (六)(新增)2010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一共规定了三类减免税项目: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 二、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三)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大致相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资源税进口不征,所以没有进口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此外,资源税还明确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2008年) A.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四、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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