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docVIP

722-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722-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计划实施范围和服务期限   1、“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我省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兼顾其他县(市)。其中,国家计划主要安排在3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省地方计划主要安排在13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个深山区县,以及经济条件相对比较落后,教师总体缺编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   2、特设岗位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原则上全部安排在设岗县(市)的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的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三、工资实施标准和资金安排   1、“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2、“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其中,国家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地方计划由省财政安排。国家计划和我省地方计划执行同一工资标准,与设岗县(市)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该标准的,其高出部分由县(市)财政负担。   3、设岗县(市)财政负责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4、省辖市和设岗县(市)财政负责落实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笔试具体考务、判卷、面试组织、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确保这项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实施原则   1、事权不变,创新机制。“特岗计划”是中央对扶贫开发重点县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各设岗县(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对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设岗位教师,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中央有关部门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省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实施“特岗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省直有关部门、省辖市和设岗县共同组织实施。设岗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设岗县(市)对特设岗位教师工作岗位的安排应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为了便于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1所学校安排3-5人。   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河南省2009年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招聘办法、招聘简章另行印发):   1、公布需求。根据我省的特设岗位计划总数,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包括拟招聘的县(市)及所需教师的学段、学科、数量、条件等内容。   2、自愿报名。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考核。省教育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