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机的法律思考地铁安检机的法律思考.docxVIP

地铁安检机的法律思考地铁安检机的法律思考.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地铁安检机的法律思考地铁安检机的法律思考

深圳、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地铁站安检机相继被媒体曝出没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引起公众的普遍恐慌。①地铁安检机环境安全事件发生后,包括环保部在内的涉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也都相继针对公众的辐射恐慌进行了回应,而其回应内容的焦点则在于,“地铁安检仪辐射不会造成危害”,从而使得针对地铁安检机的环境安全制度问题的质疑,演变成了公众咨询地铁安检仪是否会造成对公众产生辐射危害的科普宣传问题。②这种转移公众视线式的政府回应,不仅对公众真正认识安检机的环境安全产生误导,而且回避了公众对于地铁安检机环境安全事件中监管缺失原因的制度拷问,而这恰恰是借此类公共环境事件提升环境法律制度权威性的一个良好契机,因此,本文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环境法律问题:第一,对于地铁安检机的使用,在现有环境法律中是如何进行规制的?对于以上这些城市地铁安检机设置究竟违反了哪些环境法律上设定的强行义务?第二,环保部、广东省环保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上海市环保局以及北京市环保局的异口同声的“地铁安检仪辐射不会造成危害”的回应,是否就是针对深圳、上海、北京这些城市违法设置的地铁安检机的环境安全权威性结论?它是否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公众对于这些违法设置的地铁安检机环境安全的认知?第三,如果说,这些城市地铁安检机设置严重违反了现有环境法律中的多项法定义务,这些城市地铁安检机环境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如何适用法律以彰显环境法律制度的权威性?  一、地铁安检机设置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其原因分析放射性污染对人体的健康具有很大危害。一次性受到大量放射性射线的照射可引起死亡;受到较大剂量的放射性射线照射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可出现各种组织肿瘤或者白血病。因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以《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中心的各类放射性法律、法规和规章。[1]那么,深圳市等地地铁安检机设置和运行行为都涉及到哪些环境违法行为呢?(一)地铁安检机设置和运行环境违法行为之认定从深圳市等地地铁安检机事件被公众关注以来,人们的视线主要集中在这些安检机设置和运行没有办07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而事实上,国家对于地铁安检机的环境监管是通过多项环境法律制度来系统规范的,①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只是其中的一项制度而已,那么,深圳市等地地铁安检机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违反了哪些环境法律制度呢?第一,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于不顾。在中国环境法律制度上,特别强调的是对各类可能影响环境的建设项目采取预防措施,其法律上的制度设计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目的是将可能对于环境产生影响的判断以及将要采取的环境安全措施放置在项目立项阶段完成,而不是等到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开始产生环境影响后再进行事后治理。当然,由于建设项目种类繁多,对于环境的影响大小也不同,因此,也并不是任何项目建设都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豁免则要看该项目是否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那么,地铁安检机项目建设是否要适用环评制度呢?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关于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射线装置分类办法》,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在该《办法》附件中的《射线装置分类表》内,明确包括“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作为Ⅲ类射线装置。同时,根据环保部2008年11月新修订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地铁安检机项目属于低危险射线装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时,除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填报外,还应当包括对辐射工作单位从事相应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进行评价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的规定,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因此,深圳市地铁安检机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时,不需要专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是应当对辐射工作单位从事相应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进行评价。当然,由于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深圳市地铁安检机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既可以由深圳市公安局自己填报,也可以委托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来填报。但即便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该登记表也是作为正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交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审批。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深环[2003]108号)的规定,深圳市地铁安检机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应该由深圳市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vshoulrengb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