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管试题论述部分(七).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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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试题论述部分(七)

银行高管试题论述部分(七) 43.(170)结合2008年金融危机,分析信贷管理和资本管理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意义 (1)虽然金融机构面临困难的原因很多,但引起严重银行问题的主要根源向来都是由于放宽借款人及交易对手的信贷标准,组合风险管理水平低,对导致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的经济和其他环境变化缺少应有的关注。 (2)金融危机已充分说明有效信贷风险管理对银行长期成功至关重要,同时也是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必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贷风险,了解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包括市场、流动性和信誉风险)的相互作用机制。全面信用风险管理程序的基本要素包括:建立适当信用风险环境;完善的授信审批程序;适当的 信贷管理、计量和监测程序;确保充分控制信用风险。 (3)金融危机凸显了有效资本规划和维持长期资本的重要性。银行承受市场环境不确定性的能力主要由维持充足的资本头寸支持,使其在较长的时期内能够适应银行战略的变化和市场波动。 44.(175)请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你对国内银行业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思考 (1)不良贷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高。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尚未建立专门的资产处置部门或配备专职的资产处置人员,仍是由信贷营销部门或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不良贷款处置工作,一方面容易引发内部工作人员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影响不良贷 款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2)尚未实现不良贷款的垂直化管理。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仍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这对有效开展不良贷款管理工作不利。 (3)监督系统未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从总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内部稽核工作仍存在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足、稽核人员和手段缺乏等问题,对有效开展内部稽核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未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监督功能。 (4)不良贷款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完全覆盖表内外、法人和个人贷款等各项业务的统一的信贷信息管理系统,加上历史数据积累不足、专业的信息分析人员和手段缺乏等因素,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影响了不良贷款管理的效果。 45.(177)论述如何认识贷款质押的法律风险 (1)质物的合法性。贷款质物必须是属于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财产或权利。 (2)质物的权属。质押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质押财产应当由出质人合法所有,如以动产质押的,可以要求出质人出具该动产的商品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按法律要求脱离出质人托管机构的控制,出质人应按照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质押权利应按规定办理出质登记。 (3)出质登记: ①股权质权的成立。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 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②知识产权质权的设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③不动产收益权质权的设定。以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益权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并向批准收费的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曰起生效。 46.(179)请谈谈你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认识和了解 (1)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含义和内容。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②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 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③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④银行业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2)法律责任。①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②擅自批准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擅自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金融机构违反规定,为非法金融机构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开立账户、办理结算或者提供贷款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180)试述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职责 (1)反洗钱的含义。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2)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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