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的课题研究报告.docVIP

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的课题研究报告.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的课题研究报告

PAGE PAGE 17 {行业资料} 以德国为例,行业协会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协会,公法协会的法律依据是立法机关制定的 ... 政府是行业协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处理好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是确保行业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委托课题项目 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 课题研究报告 ( 送审稿 ) 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研究课题组 2010年 组长:姜德群,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专家:徐家良,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社会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张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业部,主任 田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项目经理 助理:谢婧敏,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课题协调:李京生,中万(北京)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促进中心, 首席法律顾问 课题执笔:徐家良、谢婧敏 协调联络:梁丽佳,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秘书 一、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一般原理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履行着不同的功能,政府以国家强制力为基础,行使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本秩序,保持社会经济的公正公平。市场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所需的物品,有效配置物质资源,保障社会的基本物质需求。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丰富社会的生活,帮助弱势群体,提供互益和公益服务。作为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主体,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有着各自的优势和不足。21世纪是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时代,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单独为社会提供所有服务,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因此,不仅要确保政府部门履行自身的职责,而且也应该让市场,特别是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各尽其职,优势互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化,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 其中,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社会组织不仅满足不同人群的基本需求,而且还帮助弱势群体,协助政府更好地行使公共事务,督促政府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是政府管理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 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有不同的类型。根据支持程度,可以把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分为合作类型与不合作类型两种。 合作类型是基于信任基础上社会组织与政府相互支持的关系方式。社会组织对政府采取支持态度,政府也信任社会组织,这决定了政府在制度、政策、行动等方面为社会组织提供行使职能的权力、足够的资源和行为活动的空间,同时,社会组织支持政府的政策,确保政府政策有效执行。 不合作类型是基于不信任基础上的社会组织与政府相互不支持的关系方式。不仅社会组织对政府的政策和规定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而且政府也对社会组织的动机与行为存有猜疑,从而引发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在处理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不合作类型往往是局部性的和短暂的,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大部分都处于合作类型的状态。 社会组织本身就承担着公益和互益的事务,丰富和满足社会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正公平。这一部分职能的行使与市场和政府没有直接关系,是社会组织天然的职责所在。当然,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组织的职能较小,领域较窄,大量的社会事务基本上依靠权力高度集中的政府来提供。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与社会结构的转型,政府治理模式逐渐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在政府调整职能和缩小管理范围过程中,社会组织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为政府职能转换事务的承接者和公共服务的替代提供者。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获取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民间资源,弥补政府的供给不足。从这个角度看,政府实际上也有赖于社会组织所掌握的资源,对社会组织给予信任有其必要性。当然,政府在给予社会组织信任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社会组织一定程度上会改变原有的制度结构和政策方向,影响政治权力效力和社会稳定。这样,政府是否应该信任社会组织存在着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政府对社会组织存在着一定的依赖关系,需要将部分公共管理的职能委托或授权给社会组织;第二重矛盾,政府又担心社会组织对政府施加过多的影响力,损害政府的权威,降低政府政策执行效率。 显然,应该如何改变政府对社会组织之间的不信任状态,使合作信任状态成为常态,这是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重大问题。社会组织在减少对社会秩序破坏性的同时,增加社会秩序建设性的内容,在与政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应注重保持独立性,克服对政府的依赖思想,加强与社会组织所代表群体的信息交流,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时,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和参与策略,与政府一起有效发挥作用,积极回应社会的各种新需求和新动向

文档评论(0)

yurixiang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