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新生儿病房管理与建设(试行)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
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
医疗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
防治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和《医院
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
32 周以上或出生体重 1500 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
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 ,可以设一 或多 。
第三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
新生儿病室。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新生儿病室的管理
制度,加强新生儿病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
设置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
导和监督。
473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七条 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
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第八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
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第九条 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
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3 平方米,床间距
不小于1 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
12 平方米。
第十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负压吸引装置、新生儿监
护仪、吸氧装置、氧浓度监护仪、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
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
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
备吸氧浓度监护仪和供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
施,每个房 内至少设置1 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
品,洗手设施应当 非手触 。
第十二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
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
474
数之比应当 0.3:1 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
0.6:1 以上。
第十三条 新生儿病室医师应当有1 年以上儿科工作经
验,并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6 个月以上,熟练掌握新生儿窒
息复苏等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具备独
立处置新生儿常见疾病的基本能力。
第十四条 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
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
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
验并具备儿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第十五条 新生儿病室护士要相对固定,经过新生儿专
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新生
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第十六条 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护理
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且有2 年以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和
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护理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2 年以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
护士担任。
第十七条 新生儿病室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
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475
第三章 科室管理
十八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
疗质量 医疗安全。
第十九条 新生儿如出现病情变化需要重症监护者,
应当在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在转运
过程中应当给予患儿基础生命支持。
第二十条 新生儿病室应当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
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采取针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