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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器的定名与分类

三.水器 1.盘,2. 盉, 3. 匜, 4. 鉴, 5. 盂, 6.盆 四. 量器 1. 釜, 2. ,3. 盌,4.升,5.量 贰.乐器 1.铙, 2. 钲, 3. 勾鑃, 4. 钟, 5. 铎, 6. 铃, 7.錞于, 8. 鼓. 叁.兵器 1.戈, 2. 矛, 3. 鈹,4.殳, 5. 戟, 6. 钺, 7. 刀, 8. 剑, 9.弩, 10.镞, 11. 盔. 肆.工具 1.斧, 2. 锛,3. 凿,4.刀, 5.削, 6. ,7.铲, 8. 臿,9.耨,10.镰 伍.车马器 1. 軎、辖, 2. 毂饰,3. 轴饰, 4.舆饰, 5. 軓饰, 6. 踵, 7. ,8.衡饰, 9.銮, 10.轭, 11,马器上的御马器,12.马首饰件. 陆.杂器 青铜器的定名 最正确最妥当的定名是以器物被使用的年代之名称为准。 以器物“自名”最为可靠。 未见自名的器物:其名称大多是宋代学者根据礼书与文字学的书所记载的器名加以匡定的。 对于宋代有疑问的定名,有些是沿用宋人的讲法,有些尚不能形成定说。 自名的器物,可能也会有些不准确之处。 本章参考书 林康义、唐永强:《比较·分类·类比》,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 青铜器的定名与分类 课件下载: →资源 →问题讨论 →平时作业及答疑 大纲 古代的分类法 近现代的分类法 类型学研究方法 现代的分类法 青铜器的定名 古代的分类法 《考古图》卷一-七 卷一:鼎属:鼎 卷二:鬲、甗、鬶 卷三:簋属:敦、簋、缶、、、、铺。 卷四:彝、卣、尊、壶、罍。 卷五:爵属:爵、觚、斝。 豆属:豆、镫。 杂食器:盉、 、瓿。 卷六:盘、匜、盂。 弩机、戈、削。 卷七:钟、罄、錞。 基本上是依照用途来进行分类,但又欠严谨。如卷五、六就是将不同用途的器物编写在一起。 《博古图录》在以用途分类标准上较《考古图》严谨,至清代金石学对宋人的分类做了若干修正,在体系上和《博古图录》保持一致,因此形成了一种固定的分类模式。 近现代的分类法 近现代的分类法大体可分为三种。 第一种: 1914年王国维编《国朝金文著录表》分三代器为:钟、鼎、鬲、甗、敦、簠、簋、盉、尊、彝、壶、卣、爵、觚、觯、角、斝、杂酒器、盘、匜、杂器、兵器共二十二类。 1937年罗振玉编《三代吉金文存》修正王氏的分类:钟、鼎、甗、鬲、彝、 、簠、簋、豆、尊、罍、壶、卣、斝、盉、觚、觯、爵、角、盤、匜、杂器、戈、戟、矛、杂兵,凡二十六类。 容庚先生认为是“器物的罗列,但在排列次序中微依铜器本身的作用而分。” 第二种:以青铜器的用途为分类的第一标准。 1903年滨田耕作(日)《关于中国之古铜器》: 甲:饮食器:一饮器(盛酒器之属、饮酒器之属、水器);二食器。 乙:乐器。 丙:武器。 丁:杂器。 这是目前较早提出的明确地以用途为分类标准的分类法。 容庚:中国最早明确以用途分类的方法 1927年《殷周礼乐器考略》,将青铜器分为礼器、乐器两大类,礼器又按具体用项分为烹煮器;盛黍稷、稻粱器;盛菹醢器;盥洗器;盛水器;酒器;陈酒器。 唐兰深化:1936年《参加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出品图说》: 烹饪器及食器。 容器、温器及饮器。 寻常用器。 乐器。 兵器。 对唐兰分类法的评价: 1.打破了过去比较笼统的“礼器”体系,但不够严谨,如第2类“容器”,可是第1类中鼎、敦也可以认为属于容器范畴。“烹饪器”与“食器”界限不甚清晰,或者说烹饪器和食器之间可能还存在从属关系。 2.另外一个缺陷是所谓温器、饮器,并没有标明是酒器还是水器。 1940年陈梦家《中国铜器概述》“依铜器本身之作用,分为十类,而以杂器附焉。”这十类是: 1.食器;2. 饮器;3. 承器;4. 盥器;5.乐器;6.兵器;7. 车马器;8. 度量衡器;9.农工器;10.服御器;11.杂器。以下再将各大类分为若干小类,如食器中包括甲、烹饪器;乙、盛食器;丙、调挹器(匕)。 评价:各类界限、范畴比较清楚,不相混淆;对器物用途更为明确,尤其是具体到小类,用途相当完备,大类统辖小类,比较体系化。 1941年容庚著《商周彝器通考》: 1.食器; 2. 酒器; 3.水器; 4.杂器; 5.乐器。 与陈梦家的分类比较:在食器中增加了切肉器,坚持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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