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审判实务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pdfVIP

担保法审判实务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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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第一编  担保法总论 第 3 页 第一章 担保与担保法 一 、 引 言 担保是市场经济活动 中保 障债权实现 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 所谓担保 ,又称之债权担保 、债务担保 、债 的担保 ,是指促使债 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 的债权得 以实现 的法律措施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担保法》 (本书下文均简称 《担保法》)正是保障债务人 履行债务和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法律制度 ,在 民商法律制度 中具有 重要 的地位 。 《担保法》自 年 月 日实施 以来 ,对促进资金融通和 商 品流通 ,保 障债权 的实现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起到 了重 要 的作用 ,它不仅规范 了法人 、其他组织 、 自然人在经济交 易中 的担保行为 ,而且也为人 民法 院审理涉及担保纠纷案件提供 了法 律准绳 。然而 ,司法实践 中遇到 了许多新 的情况和 问题 ,需要我 们去探讨和研究。诸如: 案例 一 :该案是 否为 《担保法 》所调整 某市宛东农村信用合作社 (下称信用社 )为 了扩大 揽储业务 ,在各村设立 了信用社代办站 ,代办站人员 由 第 4 页 各村委推荐并担保 。 年 月 日,信用社与秦 占和 王营村委会签订 了聘用代办员担保合 同书 ,该合 同主要 约定 :秦 占由王营村委会推荐并担保被聘为王 营代办站 代 办 员 ,聘用 期 限为 年 ,在聘用期 间,秦 占有虚开伪 造存单 、侵 占存款 、挪用公款等行为 ,均 由王 营村委会 负连带清偿责任 。在合 同履行过程 中,秦 占共侵 占公款 万元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社在秦 占无力偿 还所侵 占公款 的情况下 ,于 年 月 日向某市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由王营村委会承担偿还 万 元 的 民 事责任 。 案例二 :该案担保人 甲应否承担担保责任 甲与 乙为 同村邻居 。 年 月 日,甲、乙到 华东材料厂 (下称华东厂 ),由乙给华东厂 出具欠条 : “今拉华东厂货物 吨,价款 万元 ,保证货拉到郑州 后在 月 日前回来付款”。同时,甲给华东厂出具保 证 书 :“保 证 乙在 月 日前回来 ,若乙不回来 ,由我 负责。”乙将货物拉到郑州被骗后,遂逃之夭夭,下落不 明。华东厂便找 甲索要货款 , 甲称在保证书 中并未写 明 由我负责偿还货款 ,本人仅 是担保 乙的行为并非担保货 款而拒绝履行义务 ,双方形成纠纷,华东厂于 年元 月 日以甲、乙为被告诉至某县人 民法 院,请求 由乙承 担直接责任,甲负连带责任 。 上述案例一 、案例二均涉及担保纠纷 ,案例一争议焦 点是王 营村委会 的担保行为是否属 《担保法 》所调整 的范 围。案例二争 议焦 点是保 证 人 甲是对 债 务 人 乙 的行 为保 证 还 是对 乙的债 务 保 证 。本文就担保与担保法 的有关 问题予 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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