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纳税人的筹划 A(应税消费品) 企业之间合并,实现延期纳税 如果B企业消费税率偏低,可以降低消费税税负 (见教材案例4-1) 第二节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提高销售价格 对于市场需求具有一定刚性的消费品来讲,可以通过提高销售价格的方法来弥补企业增加的税收负担,及所谓“税负转嫁”。 案例 某企业生产的产品A和B均属于应纳消费税的产品,A适用10%的消费税税率,B适用20%的消费税税率。两种产品成本(不含各种费用)均占产品销售收入的40%。如果该企业考虑将价值50元的A与价值100元的B组合成礼盒销售,则售价应为多少? 分别销售A和B时, 企业每销售一件A和B时,其成本为:(100+50)*40%=60元 A的消费税:50*10%=5元 B的消费税:100*20%=20元 企业的毛利润:150-60-25=65元 当A和B成套销售时,假定销售价格为X 销售一套产品的成本为:60元 消费税: X*20% 毛利润: X-X*20%-60 因此,应有X-X*20%-60≥65,即X ≥156.25 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金银首饰除外),如果将生产销售环节的价格降低,可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因而,这样做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一目了然,增值税税负保持不变。 案例 某汽车集团,其汽车制造公司正常小汽车的出厂价为150000元/辆,适用税率为8%。而向集团的汽车销售公司供货时价格定为120000元/辆,当月制造小汽车500辆。 若由汽车制造公司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额为:150000×500×8%=600000元 若销售给集团的汽车销售公司再由汽车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额为: 120000×500×8%=480000元 由此减少应纳消费税额:120000元 (思考:增值税是否受到影响?) 集团公司 P1 销售公司 P2 消费者 集团公司 P2 消费者 试比较两种情况下的增值税有何不同? (注:P2P1) 非货币交易的消费税筹划 思考: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案例 某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类型号的小汽车共有三种价格,以20万元的单价销售150辆,以22万元单价销售200辆,以24万元单价销售50辆。当月以5辆同型号的小汽车与一汽车配件企业换取其生产的汽车玻璃,双方商定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小汽车的价格。小汽车税率为8%。 筹划前: 应纳消费税:240000×5×8%=96000元 筹划方案:先将5辆同型号的小汽车以加权平均价格销售给汽车配件企业,再购买原材料 应纳消费税为: [(200000×150+220000×200+240000×50)/(150+200+50)]×5×8%=86000元 可以节约消费税10000元 包装物筹划 长城橡胶工业公司是生产A品牌汽车轮胎的企业,2011年实现销售35800万元。A品牌汽车轮胎销售价格为每只500元,其中包括包装物100元,2011年共销售716000个汽车轮胎。长城橡胶工业公司采取轮胎连同包装物合并销售的方法,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率为10%。 (如何筹划?) 2012年1月长城橡胶工业公司进行人事调整。新来的财务总监王利民上任后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运行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他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认为销售部门再销售轮胎签订合同时,应将包装物与轮胎分开,这样企业再销售包装物时可以不用再缴纳消费税。2012年长城橡胶工业公司总共销售了720000个汽车轮胎,则公司申报缴纳消费税为: (500-100)×720000×10%=2880万元 2013年2月8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长城橡胶工业公司2012年度消费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认为该企业2012年度存在偷税问题,应补缴消费税100×720000×10%=7200000元 思考:税务机关作出上述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基本规定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计算消费税额。如果要进行税收筹划,应采取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另见教材P135案例4-11) 加工方式的筹划 假定A是某种应税消费品(半成品),B是另一种应税消费品(产成品),产品流程如下: 原材料 A B 如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