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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新丰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李康英 联系电话:3022424 内 容 一、什么是流动人口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对象 三、外出务工需带哪些证件 四、流动人口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法规条例的制定情况 六、流动人口包括哪些对象 一、什么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floating population )。这个概念目前主要用于中国,它特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工、经商、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即所谓“人户分离”,但排除了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等情形。至于在多大的空间、时间范围的人户分离才算流动人口,则要根据实际工作来确定标准.如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农村的同一乡(镇)或者城镇的同一县(市)之内流动不在管理之列。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对象 《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成年流动人口,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8周岁以上的育龄人员: (一)具有本省户籍但离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市区的;不具有本省户籍但进入本省行政区域的; (二)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本办法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是指成年流动人口中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人员。 三、外出务工需带哪些证件? 身份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生殖健康服务证》样本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1998版 2003版 《生殖健康服务证》样本 四、流动人口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流动人口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流动人口大多不主动申报登记的,即使上门登记也有少数人不愿意登记。流动人口涉足的场所较多、活动范围较广,管理难度越来越大。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客观上给流动人口创造了更多的活动范围。其行为方式多样化,活动范围不定性。使流动人口控制难度加大。同时,社会监督作用减弱,一些单位、个人只注意个人经济效益,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不加以检举,使计生部门对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计生部门很难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进行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的时间 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时间 我们浙江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最早于1993年2月20日施行,我们浙江省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是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1993年2月2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同时作废。 六、流动人口包括哪些对象 流入和流出两种对象。 谢谢大家! 我们不可能都成为英雄。总得有人在英雄走过的时候坐在路边鼓掌。 * * 五、法规条例的制定情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的时间 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的时间 、 中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法规的制定过程是地方性法规先行,全国性的法规在后。全国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出台时间是1991年,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些省市出台了自己的相关法规。从一些资料来看,全国最早的省一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法规是1987年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最早的市一级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法规是1984年《深圳市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法规首先出现在广东,这主要是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改革开放后最早出现的外来人口聚集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出现得最早的缘故。由于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加,范围的不断扩大,因此不少地方对已经出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法规作修订,在一些地区已经修订了两次。全国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在1991年出台后,于1999年作一次修订。除了广东省的局部地区之外,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性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法规出台是在1991年。从整体上看,无论在制定最早的法规还是修订法规上,全国的法规均落后于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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