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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华恒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流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概要说明2
新华信托华恒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流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
概要说明
新华信托华恒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流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新华信托发挥信托作为金融工具的优势,为拓宽
民间投资渠道,设计的风险适中、收益较高的信托产品。
1. 信托计划名称:新华信托华恒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流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规模: 整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中一期已募集2亿,二期规模不超过1.8亿。 (本计划分期募集,以
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3. 产品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30个月。
4. 产品收益率:认购金额300万(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11%;
5. 本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满18个月后每半年按3:3:4比例归还信托本金;
本信托计划各期期满12个月后,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
期限 期满12个月 期满18个月 期满24个月 期满30个月
本金分配 30% 30% 40%
收益分配 12个月收益 6个月收益 6个月收益 6个月收益
6. 产品特点:
收益可观:获得较高且稳定的投资收益,与同期市场其他固定收益产品相比,预期收益可观;
流动性好:信托收益权可依法转让、质押、继承,手续简单;
安全性较高:信托财产与当事人的其他财产相隔离,设置专门账户,独立管理,规避和分散了风险,并接受金融监
管部门的有效监管。
7. 拟投项目简介
投资类型: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项目概况:本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贷款给向豪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建设),用于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
流园项目。港桥物流园是重庆7个重点物流园区之一,物流园区建设属于政府出资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优势 :
项目公司优势:项目公司豪江建设由重庆市永川区政府出资组建,属于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0236万元,主要承
担重庆市永川区港桥工业园的建设发展。豪江建设2011年净利润达3.56亿元,总资产共计66.2亿元,且81%以上为流动
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回款优势: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将在信托存续期间向豪江建设拨付不低与全部信托本息的专项财政资金,以确保本信
托计划的安全退出(永川区政府【2012年】89号函);港桥工业园区出让土地等活动所产生的财政收入(永川区留存部
分)全部留存于豪江建设,用于园区建设;
流动性优势:本信托计划各期期满18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分别返还投资人30%、30%和40%的信托本金;期满12个月、
18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分别分配一次收益,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增信优势:豪江公司拟提供其所有的,评估价值44,647.50万元、总面积391,900.00平方米的三宗储备土地以及二期
追加的价值41773.14万元的39174亩国有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产为其偿还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物价值共计
86420.64万元,抵押率低于44%;
8. 推介/认购安排
推介期:一期募集推介期从 年 月 日- 月 日,共【 】个工作日。首次达到或超过1亿元,受托人可择机宣布成立,
后续各期具体募集安排由受托人根据投资进度确定。
资金要求:投资者认(申)购优先信托单位的认(申)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3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
元的整数倍增加。
投资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1)自然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仅限:身份证、军官证;下同)原件,并提交签约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要正反面复印)、用于分配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账户号/账户名需清晰)
及缴款凭证复印件(非现金交款凭证),以上材料需由签约人本人签名。(2)机构委托人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
书。
签署信托文件:委托人签署《新华信托华恒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流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申明书》,
签订《新华信托华恒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物流园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交纳信托资金:投资人将认购资金转入以下信托专用账户(汇款用途或备注中注明 “**认购华恒13号”),汇款账
户户名与委托人名称、受益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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