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设计.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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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设计.doc

  有关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设计   摘要:根据法律类人才可迁移性的要求,高职高专在选择与 教学方法时应和整个教改体系结合起来,关注相应的制约因素。主流教学方法仍宜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同时应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加大案例教学法、模拟实践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单独指导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运用比例。   关键词:法律;人才培养;教学方法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学科。法律类人才的培养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逐渐把学生从传统教学模式中被动听课的角色转变为主动学习的角色。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教师必须注重科学的教法,授人以渔丽非授人以鱼。近年来,我国许多高职高专根据法律类人才的可迁移性要求,在课堂教学方法上进行了改革。以下笔者以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为例,探寻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设计。   一、选择和设计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基本原则一)教学方法改革应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计划、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协调、同步进行当前我国高校教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教改内容应包括教育理念的更新、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的改革、教学过程的改革、制度建设与教学监控的改革、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改革等诸方面,其中教学过程的改革包括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手段的改革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教学方法的改革只是我国高校教改的一个方面。但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方面的改革都会牵动或依赖于其他方面的变动,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改革也不例外,必须与我们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计划、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协调、同步进行。若不改革当前整个教育教学考评系统、教师考评办法、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机制,单单改变教学方法是很难取得成效的。   二)在教学方法选择上应关注其相应的制约因素制约教学方法的主要因素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师个性和素质。教师熟练掌握和运用教学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对制约教学方法选择的这些因素有明确地认识,并在实践中作为主要参照。   首先,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选择的关系。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目的是要借助方法来实现的,两者密不可分。教学方法总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在所有制约教学方法选择的因素中,教学目标是重要因素,即一种教学方法是否合适,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看这种方法对于达到教学目标是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当然,某一教学目标的实现,往往需要几种方法的相互配合或优化组合。   其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选择的关系。教学方法应与教学内容相匹配,两者的密切关系主要体现在不同的授课内容需要用不同的、多元的教学方法去传授。例如,在民法学的授课中,对于民法学的历史发展这一内容,采用讲授法和讨论法较相适宜;对于合同的效力这一内容,则采用案例教学法和问题教学法更为适宜。   最后,教师的个性与教学方法选择的关系。教师的个性与教学方法的选择也具有重要影响。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教师所采用的同一种教学方法也会因教师的个性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教学效果(这里的个性指的是在教师个性心理特征基础上表现出来的教学风格、对不同课堂气氛的好恶、与学生的亲疏远近程度等)。例如,一个善于与学生交往的教师在使用讨论法时,就会比一个很难和学生融洽相处的教师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传统的讲授式方法仍然是主流教学方法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一直沿袭大陆法的法学教育传统,注重对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原理的讲授,以教师为中心的讲座式教学占据了主导地位。但这种教学方法忽 视了法律的应用性和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强调按计划进行,讲求传授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条理性,教师囿于规范化教学的要求,很难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其固有缺陷。因此,必须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引进新的教学方法,改变以往学生只是被动接受的现象,但同时仍要坚持以讲授法为主流教学方法,新的教学方法的引进只是对传统的教学方法的丰富,用新的教学方法完全取代传统教学方法必然会产生持久的排异反应。   二、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设计高职高专的法律教学,从学生将来的就业途径分析,不能完全照搬本科院校的法律教学方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可以看出今后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趋势将由原来的知识型向技术性转化,相对于本科学生来说,在实践能力上对高职高专学生要求得更高。因此,在高职高专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提出适合本校的教学方法改革方案。   高职高专在设计法律类人才培养教学方法体系时,可相对本科学生适当增加能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运用法律能力的教学方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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