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科学定义之新析.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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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科学定义之新析.doc

  逻辑科学定义之新析 逻辑科学定义之新析  逻辑是什么?这是逻辑.L.哲学上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时至今日,关于逻辑竟有一百年多种不同的定义。据笔者所见,要回答这一问题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逻辑的对象时什么?第二,逻辑与非逻辑的划界标准是什么?第三,逻辑是一元的、多元的还是工具主义的?[1]本文将对这三方面的内容作一些简单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考察制约逻辑关于逻辑与非逻辑的划界标准,试给逻辑下一个科学的定义。      一、 逻辑的对象究竟是什么?      迄今,关于逻辑研究对象尽管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归根结底不外三大家:思维说(认为逻辑研究思维)、符号说(认为逻辑研究泛指自然语言、人工语言的符号)、可体说(认为逻辑自诞生以来事实上研究的是客观世界)。在国内的传统形式逻辑界,思维说几乎占有排斥一切的主导地位。而逻辑的符号说则是在现代才兴起的时髦流派,其代表人物可推美国哲学家皮尔士(C.S.PEirce)和卡尔纳普(R.Carnap)在皮尔士看来,逻辑是一种关于记号的理论,研究关于记号、特别是符号的必然的一般规律的科学。[2]卡尔纳普则在其《哲学与逻辑语法》中断言:逻辑只是按着一定规则来运算的符号系统,无论在任何地方都不涉及这些符号的意义,而只涉及这些符号的种类,以及这些符号所遵循的形式演算。逻辑的研究既不涉及作为心理活动的思想,也不涉及思想的内容,我们只涉及语句。关于逻辑客体说思想,远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就产生了研究关于关系包含客观的多元(比德国数学家弗雷格的多元谓词逻辑早两千多年)的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的中国古代逻辑。不可同日而立,事实上刻画的是满足不可陷的盾和满足无不陷的矛这样的两件事物,在客观世界里不可能同时并存。   要明确逻辑研究对象,就应该从语义、语构、语用方面来区别思维说、符号说的思路,继承了先贤韩非子关于逻辑研究对象是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的思路,提出了崭新的逻辑客体说新思想。笔者认为,继承和发展我国先秦逻辑学家的唯物主义逻辑思想,更高、更坚定地倡导逻辑可体说,具有洞悉深究的意义。著名学者林邦瑾先生在《制约逻辑》一书中就明确的宣称:制约逻辑的语义学的研究对象是以客观事件的客观制约关系(即刻划关系清楚的充分条件关系)谓核心的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客观世界具有象化学结构、化学规律一样客观的逻辑结构、逻辑规律;宇宙不仅具有按一定的化学结构、化学规律从原有物质由之生产新物质的化学反应能力,而且,还具有按同一定的逻辑结构、逻辑规律从原有事件必然过渡到新事物的逻辑运演机制。制约逻辑就是以宇宙际客观的逻辑运演机制谓研究对象的根本不于思辨逻辑(以语言结构或思维形式谓研究对象而不涉及客体)的客体逻辑。客体逻辑制约逻辑由语义学(研究以事件见的制约关系为核心的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语构学(研究刻画客观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的表意的人工符号的机械排列结构和变形规则)和语用学(研究在对客体指谓同一的原则下符号语言与自然语言的互相翻译)三者组成。在三位一体中:语义学是根本;语构学是清晰透彻而又完备无误地进行语义研究的形式化工具;而语用学则是为了沟通语义理论和采用自然语言的人们的应用实际,向人们提供有效能行的逻辑方法。   逻辑在研究客观的逻辑规律的同时也研究反映客观逻辑规律的思维及其语言载体,然而,逻辑对后二者的研究不能称为对思维规律的研究,因为,逻辑思维及其语言载体本身并非支配思维现象的思维规律,而是受思维规律支配的思维现象;思维确有规律,但逻辑并不研究,也研究不了。   关于符号说,表面上符号似乎是彻底地分清了在人类头脑中进行的思维和作为思维的一种常用的物质载体的符号(泛指自然语言、人工语言)的根本区别。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指出,逻辑符号说所面临的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尖锐问题是:人类依据什么去构建这些符号的各种种类以及这些符号所遵循的形式演算?而符号的必然的一切规律仅仅是为人类所构建的符号本身所固有的还是另有符号之外的客观依据?关于这些问题,林邦瑾先生在其三位一体的逻辑客观说思想中给出了清晰而完备的回答。      二、 逻辑与非逻辑的划界标准      逻辑与问题非逻辑的划界问题是元逻辑的根本之一。流行的划界标准主要包括一下四种:(一)把建立在以实质蕴涵为主的几个真值联结词、个体-真值函数和施加于个体变元的量词之上的数理逻辑基础称为标准逻辑,并以此划界;与之类似者为逻辑,否则便不是逻辑。(二)撇开具体的思维内容而研究其思维方式与思维规律者为逻辑,否则就不是。(三)具有完全性和可判断性的形式系统。(四)建立在 命题联结词、量词、等词之上的系统。   上述四种同中有异的标准尽管各有千秋,然而却都是以下述元逻辑观点作为共同的指导思想: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符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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