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如何走出“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纷争.docVIP

P2P监管,如何走出“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纷争.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2P监管,如何走出“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纷争.doc

P2P监管,如何走出“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纷争   对任何一类机构的定性并非一成不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   强有力的协调部门,去协调监管交叉领域,去弥补监管空白   四月天,一场席卷全国的互联网金融整治风暴就这样来了。   为遏制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国务院决定重拳出击,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日前,由央行牵头联合多部委出台了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并成立了结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   这或许是一场比预料来得稍晚的风暴。但对P2P行业而言,则是不愿面对的突兀。去年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的18个月大限本已让P2P行业感受到“高天滚滚寒流急”,而“寒流”旋即演变为突如其来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风暴,或许让诸多P2P行业的大佬们始料不及。   重拳监管正当时   然而,恶因得恶果。P2P网贷行业野蛮生长、鱼龙混杂的乱象,频频爆出的动辄百亿级的平台风险事件,从泛亚、E租宝、大大集团、中晋资产,到上海融宜宝事件,社会上掀起一次次舆论的漩涡,一次次刺痛监管的神经,监管又岂能无动于衷?   这次整治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并确定了分阶段时间表:第一阶段,从4月到7月底,各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清理整顿方案,同时各部门、各地区分别对各自牵头区域开展清查;第二阶段,从8月到11月底,将实施清理整顿,同时工作小组和各地区分别组织自查;第三阶段,从12月底到2017年3月份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总体报告,并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议。同时,明确在整治期内,全国各省市将暂停登记注册在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   P2P网贷行业作为风险高发频发领域,无疑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之一;整治的重点和突破口则是非法集资。尽管运动式的整治并非理想的监管方式,也并非管理层的本意,但是对于乱象丛生的P2P网贷行业,确实已经到了需要快刀斩乱麻的时候,唯有通过重拳出击,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整治,方可遏制如病毒蔓延式的诈骗跑路事件。   那么,问题来了。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原则,P2P这“孩子”究竟该谁抱走?要是“孩子”没有人愿意认领,难不成还要去做DNA检测?   毋庸讳言,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在“三无”状态下裸奔了这么多年,以致于行业野蛮生长、风险频发、跑路成灾,除了市场参与各方的不诚信、不理性、不规范等因素外,监管的长期缺位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究其根源,是监管主体缺位、监管边界模糊、监管职责长期厘而难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跨界发展,监管边界的模糊是客观存在的,要严格界定某一业态的监管主体也相对比较困难。   谁来监管更合适?   就P2P网贷行业而言,到底由谁来监管更合适?   尽管去年7月份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并且就互联网支付结算、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做了初步分工;但互联网金融跨界发展的复杂性显然使得监管边界的厘定存在一定难度。特别是P2P网贷行业,其行业定性本身尚存在不同认识。去年12月末由银监会会同公安部等四部门拟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监管职责划分方面做了进一步努力,但至今仍未落地,个中原因之复杂不言自明。   如果就该行业所涉及的借贷行为而言,实际上属于民间借贷,从对应的监管外延看,似应划入非法集资。目前,中央层面建立了由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地方层面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或许正因为这种状况,《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4+1”的网贷平台监管框架,即:上层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协同,地方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银监会负责制定规制并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工信化部负责对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国家网信办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问题是,这一框架在上下如何协同方面尚缺乏细化、可操作的安排。如:按照征求意见稿,银监会要“对地方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到各省,当地银监局与地方金融办在P2P网贷监管方面如何协同?   如果从平台的性质和市场定位看,目前已经形成的共识是,P2P网贷平台应该是信息中介平台而非信用中介平台。那么,从信息中介平台管理的角

文档评论(0)

yingzhiguo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24314132300000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