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肺癌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1.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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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肺癌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1

肺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初稿) 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肺癌协作组) 1.组成: 组 长:花宝金 副组长:许 玲 林丽珠成 员:参加肺癌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 秘 书:侯 炜 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肿瘤科。 2.职责 (1)制订临床路径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协调临床路径开展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4); (5)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6) (二)专家组(肺癌协作组) 1.组成 肺癌协作分组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即: 朴炳奎 郁仁存刘嘉湘 潘敏求 周岱翰 林洪生 李萍萍 2.职责 (1)对临床路径的开展、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三)试点单位 1.成员单位 由肺癌协作分组全体成员单位及其他自愿参加肺癌试点工作的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 2.职责 (1)管理 各成员单位成立临床路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明确其职责; (2)督查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实行负责人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指标到人。另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试点单位每月至少对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进行1次督查。 (3)培训 各试点单位要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工作流程、重要意义、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综合培训。 (4)分析 各试点单位临床路径管理的各级组织,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5)评估 各试点单位每月组织对本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突破与进展、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床位使用率、安全性、路径变更等)进行1次综合评估。 (6)统计 联系人每月常规统计中医临床路径实施评估表的数据,向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上报。 二、实施计划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7日) 1.向各试点单位下发肺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各试点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肺癌临床路径试点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2011年11月) 1.组织培训及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制定(2011年3月)。 (1)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组织临床路径及实施方案培训。 (2)讨论确定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 2.临床实施(2011年3月—2011年11月) (1)各试点单位组织开展相应病种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2)各试点单位每月组织对肺癌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3)各试点单位分别于2011年5月底、7月底、9月底前分向本协作组牵头单位报送本单位肺癌试点工作情况及分析评估结果。 3.分析评估(2011年6月—2011年11月) (1)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于2011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前对各试单位试点工作情况和分析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于2011年9月—11月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试点单位工作会议,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交流研讨试点工作经验,评估试点工作报告。 (3)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适时对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 1.试点单位于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 2.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对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总结报告,于2011年12月底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于2012年1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各试点病种总结报告进行审议。 三、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确定试点病种病例数 肺癌协作组初步确定进入路径的总病例数为300例,每个试点单位进入本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病例数不得低于15例。 (二)相关指标评估表 各试点单位对本试点病种病例填写中医临床路径实施评估表(附件1—5),定期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送肺癌协作组牵头单位。 (三)评估分析 协作组牵头单位对各试点单位报送的汇总表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并将阶段性汇总表和分析报告按规定时间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附件1 编号□□□ 中医临床路径(含诊疗方案)费用评估表 病种名称 科室名称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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