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周课件(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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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BCD A项,考察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是着手以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后者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简单的说,“欲达目的而不能”是犯罪未遂,“能达目的而不欲”是犯罪中止。本项中,黄某属于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黄某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相对于单位而言,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单位属于犯罪未遂。A项正确。 B项,违禁品能够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比如抢劫毒品的,构成抢劫罪,盗窃假币的,构成盗窃罪。本题中,乙欲抢夺现金,实际上抢夺了假币,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仍然构成抢夺罪既遂。B项正确。 C项,拐卖不以卖出为既遂,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完成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六种行为之一的,即为既遂。同时,犯罪形态具有终局性,当一个行为形成一种犯罪形态后,就不可能再形成其他犯罪形态,所以,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而言,既遂后,即使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释放或送回的,也不影响既遂的认定。故,C项丙成立拐卖儿童罪的既遂,而不是中止。C项正确。 D项,在行为导致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伤亡的情况下,原则上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为对于具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而言,在受到相应的外力打击的情况下,特殊体质、特殊病症比较容易复发,导致被害人伤亡的概率比较高,被害人因此而伤亡并不异常,所以,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D项中,对于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听到枪声,心脏病复发的概率很高,并不异常,不能中断丁的开枪行为和胡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丁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丁的开枪行为和胡某的死亡之间又具有因果关系,所以,丁构成故意杀人既遂。D项正确。 司考真题四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5,单选)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解析:B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复仇行为是正当行为,甲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排除AC.    犯罪中止的本质是“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未遂的本质是“欲达目的而不能”。本题中,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虽然遇到意志以外的障碍,但该障碍并不足以将其行为停止下来,甲完全可以继续实施伤害行为,但甲松开了乙,这种行为应认定为甲出于自己内心的考虑放弃犯罪,故成立犯罪中止。排除D项,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授课教师 熊谋林 法学博士 Moulin Xiong Ph.D in Law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3-2014年度(下学期) 本科教学 课件 TELEmail:xiongmoulin@qq.cn 第七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一、概述 1、概念: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2、分类:(1)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3、范围: (1)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的这些停止形态。 (2)间接故意犯罪也不存在犯罪的这些停止形态。 (3)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的这些停止形态。如举动犯(成立角度)、情节加重犯、结果加重犯。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 犯罪预备阶段 犯罪实行阶段 犯罪实行后阶段 开始 预备 着手 实行 实行终了 法定既遂状态出现 预备或中止 未遂或中止 未遂或中止 不同犯罪阶段可能出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和故意犯罪阶段的联系: 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形象地说,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之间是点与线的关系。 区别:(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是指犯罪的结局状态,各种犯罪形态之间不是前后相继、依次递进的关系;而犯罪阶段则是前后相继、依次递进的。 (2)某一具体故意犯罪不可能出现几种形态,但可能经过几个犯罪阶段。 (3)故意犯罪形态影响量刑,犯罪阶段则不影响量刑。 研究犯罪阶段是为确定犯罪的结局形态服务的,最终是要达到对犯罪和犯罪人准确定罪量刑的目的。 三、故意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1.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规格,解决的是犯罪是否成立的问题 2.故意犯罪形态是在犯罪成立的基础上认定犯罪是何种形态,解决的是量刑问题。 3.故意犯罪形态(包括犯罪既遂、预备、未遂、中止)以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为前提。 4.不能认为犯罪既遂符合犯罪构成,而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不符合犯罪构成,其符合修正的犯罪构成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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