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4著作权法-2-法本,法本信息,法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本信息技术怎么样,法本信息垃圾,深圳法本,法本信息拖欠工资吗,法本法硕,深圳市法本怎么样,法本信息技术
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公益性社会团体 ——以自己名义为著作权人及其相关权利人主张权利,作为当事人参加与著作权有关的诉讼、仲裁活动。 4.中国情况 (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2年成立,词曲作者,5400余名 (2)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2008年5月,录音录像制作者, 83家 (3)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2008年10月,作家、作协、社科院北大等 (4)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2008年11月,摄影机构和摄影家 * 音著协状告两公司权 全国首例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名义提起的涉及侵犯机械表演权的案件:2003年 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被告: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康体娱乐有限公司 被告向消费者提供包括卡拉OK服务并收取费用的项目,这些项目所使用的音乐作品中,有大量的作品是原告管理的。 问题:(1)音著协能否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理由 (2)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什么权利? 。 * 李创诉音像公司和音著协 案情:李创《秋天来了》 东昇公司东昇公司指定歌手演唱,广东音像出版社录制音像出版发行,故意不与李创协商获得授权许可,转而向音著协支付费用,音著协收取费用。 谁侵犯了李创的权利?(什么权利) 公益诉讼:促使音著协在收费时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讨论:音著协是否应尽审查义务? n386392628.shtml * 案例讨论部分 * 案例1:腾讯诉康福尔案 腾讯公司 “腾讯QQ企鹅” 康福尔加湿器的外观造型 请问:是著作权法上的“复制行为”吗? * 案例2:《冲出亚马逊》案 国家广播电视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与八一电影制片厂共同拍摄《冲出亚马逊》,并根据合同享有国内外电视播映权。电影讲述我国两名特种兵在亚马逊的国际特种兵训练中心接受残酷特种军事训练的故事。该电影被列入“百部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名单。中国教育电视台在附有广告的“周末影院”栏目未经许可进行播放。 节目制作中心据此起诉中国教育电视台侵犯著作权。 教育电视台认为,播放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是教育教学节目的一部分,是当前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课堂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公益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请问:教育电视台的观点是否正确? * 案例3:为销售电视播放电影 一家电视专卖店,为了向消费者展示电视质量,在营业时间打开,接受并转播电视台正在播出的电影。该电影处在保护期。 请问该专卖店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 经济权利 《著作权法》(2010)第五—十七项 复制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传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演绎权: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 以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案例4:《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属案 《我的前半生》系清末代皇帝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在押期间口述,由其弟弟溥杰完成。后群众出版社指派李文达和溥仪一道对《我的前半生》进行修改。李文达核实了很多材料,并到溥仪过去生活的地方调查,进行了重新构思,重新组织材料和结构。溥仪和李文达一起完成修改稿。上世纪80年代,李文达以合作作者对外宣传,溥仪遗孀李淑贤认为该书的著作权应当仅属于溥仪一人所有。因此,李文达提起诉讼。 请问:该书的著作权属于谁? *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的归属有约定,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者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 案例5:《世纪人生》案 上海锦江饭店创始人董竹君撰写一部自传体作品《我的一个世纪》,于1997年将作品的“电视连续拍摄权”独家转让给上海谢晋影视公司,该公司根据作品改编电视连续剧《世纪人生》,并制作《世纪人生》VCD光盘销售。董竹君继承人董国瑛认为仅许可拍摄电视剧在电视台播放,无权制作VCD销售。 问:谢晋公司制作VCD销售是否侵权? * 经济权利 《著作权法》(2010)第五—十七项 复制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传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演绎权:改编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 以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案例7:“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陈凯歌导演 电影《无极》 胡戈创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v_show/id_XMTkyODE2NjI4.html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侵犯了《无极》的著作权了吗? 思考思路: (1)胡戈的行为受不受《著作权》法上专有权利的控制? (2)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胡戈的行为是否具有《著作权法》上的法定免责理由? * 著作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202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历年真题章节练习题集.pdf VIP
-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pdf VIP
- 脑梗塞ppt课件(精).pptx VIP
- 高血压、糖尿病培训试题(附答案).docx VIP
- pixelgridV4.5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处理系统卫片使用手册.pdf VIP
- 贵州财经大学 法学综合(民法、经济法)A卷 2018年考研专业课真题.pdf VIP
- 2025年河南省高考对口升学烹饪试卷 .pdf VIP
- 贵州财经大学 法学综合(民法、经济法)B卷 2018年考研专业课真题.pdf VIP
- 论刑法中多次犯的理论与实践剖析:从概念厘定到司法适用.docx VIP
- 17J008 挡土墙(重力式、衡重式、悬臂式)(必威体育精装版).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