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情况.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情况.doc

欧洲人权法院欧洲人权法院是根据1950年签署的《欧洲人权公约》于1959年成立,旨在维护1948年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提及的部分权利。 图1 欧洲人权法院 《欧洲人权公约》(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又称《欧洲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于1950年11月4日在罗马向欧洲理事会成员国开放签署,1953年9月3日生效 。截至2006年8月2日缔约国为46个。它是第一个区域性国际人权条约。它规定集体保障和施行《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某些权利及基本自由。公约共5章66条。随着保障人权越来越受欧洲各国重视,半个多世纪以来,公约也在不断更新,自1952年至2003年,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又先后拟定了《欧洲人权公约》的13项议定书。 欧洲人权法院是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19条设立的常设机构。为了使公约成员国的责任得到实行,成立了3个机制,即1954年成立的欧洲人权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f Human Rights),1959年成立的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和欧洲部长理事会( the Committee of Ministers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 欧洲人权法院设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是一个全职的常设性机构。根据第11议定书改革后的欧洲人权法院由与成员国数量相等的法官组成。对于同一国家出任法官的数量并无限制。法官只以个人身份担任职务,并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不能从事任何与其担任法官的独立和中立不相称的任何事务。法官任期为6年,在70岁时退休。法院全体会议选举一名法院院长、两名副院长,任期3年。 根据法院规则,法院分为4个庭,其组成可根据地理因素和照顾到性别平衡比例,并考虑到成员国的不同法系。其中两个庭由法院副院长主持,另两个庭由由庭长主持。 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4条,“如果任何个人、非政府组织、个人组织宣称一个缔约国侵犯了其公约和公约议定书所规定的权利,是受害者,则法院可以受理该个人、非政府组织、个人组织的申请。缔约国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此权利的行使。”但法院受理的条件是该事项已经用尽国内救济方式。《欧洲人权公约》第35条规定,根据公认的国际法规则,法院仅可以处理系在国内的救济方法系已援用无遗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交的。” 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5条,法院不应当受理的申请,系事实上已由法院审查过的申请,或者已经提交到另一个国际调查程序或者解决程序,并且没有包含新的相关信息的申请,匿名的申请,或者法院认为其与公约及其议定书的规定是冲突的、明显没有根据的、或者是滥用了其申请权的。 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8条第1款规定,如果法院宣布受理一个申请,则法院应当在尊重公约及其议定书中规定的人权的基础上,在处理相关各方的事项时本着友好解决的精神。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41条的规定,如果法院认为有侵犯公约及其议定书事实,在必要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对于受害方授予公正的补偿。 《欧洲人权公约》第46条第1款规定,“在任何案件中,缔约国有义务遵守法院对于其是一方的案件的最终判决”,第46条第2款规定:“法院的最终判决应当抄送至部长议会,部长议会应当监督最终判决的执行”。除此之外,根据《欧洲委员会法》第3条和第8条,部长议会有权解除反抗判决执行的国家的成员资格。 欧洲人权法院还可以提供咨询意见。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47条,在部长议会的要求下,法院可以对于解释公约及其议定书的法律问题出具咨询意见。 上述意见不应当处理某些问题,如果该问题关系到有关公约第一章和公约议定书规定的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和范围,或者关系到根据公约的规定法院和部长议会可能必须考虑的此类程序的结果。 部长议会做出要求法院出具咨询意见的决定,需要议会代表的投票决定,以多数规则通过。 欧洲人权法院审理应当公开进行。《法院规则》第34条规定的正式和工作语言是: 1)法院的正式语言是英语和法语。 2)在对于一项申请做出受理决定之前,公约第34条规定的申请人或者他们的代表的所有信件和请求,如果不是以法院正式语言中的一种书写的,则应当是一缔约国的正式语言的一种书写。 3)此申请人和其代表人关于审理的所有信件和请求,或者在案件宣布受理之后,应当使用法院的正式语言中的一种书写,除非法院主席授权其继续使用缔约国的正式语言中的一种来书写。 4)任何证人、专家、出席法庭的其他人如果不懂两种正式语言中的一种,可以使用他或她的母语。在这种情况下,登记官应当对口译和笔译作必要的安排。” 欧洲人权法

文档评论(0)

rewfdg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