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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第十七次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湖北宜吕
管理,同时新建项目仍在不断上马建成,在现阶段这种新形势下,如果只是争取政府建立协调机制,等待
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的源头对职业卫生“三同时”进行把关,必然会因为卫生部门的监管滞后造
成新的职业病危害隐患。我们认为,只要紧紧依靠《职业病防治法》,坚持宣传与处罚并重、监管与服务
的对策探讨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重庆400050
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职业卫生工作有了明显的加强。但由于种种原因,在贯彻《职
业病防治法》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现就我市职业卫生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建立完善职业卫生与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几点建议。
1职业卫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目前进行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项目不足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评价的20%,与实际工作存在很大差距。
造成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有四,一是相关有建设项目审批权的职能部门没有严格把关,未将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评价象“安评”、“环评”纳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的前置条件,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地
阻碍着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工作,三是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四是职业危害评价机构和专业人员严
重不足。
1.2职业病诊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用人单位不但否认劳动者的职业史,而且还否认劳动者与用人
单位的劳动关系,给职业病诊断造成了困难。
1.3劳动者健康权得不到有力的保障有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及私营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漠视
劳动者的健康权利,不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使劳动者的健康权利受到了
伤害。
有的用人单位既参加了医疗保险又参加了工伤保险,当用人单位出现疑似职业病忠者时,上述两个保
险机构均称不属于他们的保险范畴,对此用人单位反应强烈。
6220个,检测率43.01%。许多经济效益差,自律性不强的用人单位未进行检测。有的企业即使检测出有
害物质超标,也未进行及时的整改,未达到保护劳动者的根本目的。
1.5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6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援助及指导
2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建议
2.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过程中,相关有审批权的职能部门能按照职业病
防治法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对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预评价报
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建议我市卫生局、发改委、经
委j建委、安监等职能部门尽快建立协调机制或联合出台相关文件,使我市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
作进入规范化、法规化(目前我国其他省市已进行了上述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将职业病防治工
’
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中。
2.2职业病诊断权益的保障建议劳动者首先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因
第十七次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湖北宜昌 .503.
为职业史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不成立,职业史就无从谈起,·职业病诊断就无法保障。
2.3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障对于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的职业健康检查,我们建议加大工伤保险的参保力度,
扩大参保覆盖面,调整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费率,将有毒有害人群的职业健康体检及疑
似职业病忠者的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 ,
2.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的保障
2.5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及服务保障
2.6劳动者法律援助的保障r
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明确各部门、组织、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
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严格执行国
家职业卫生法律及标准,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增进政府一企业一工会组织一职业病防治机构间的信息
共享、咨询服务、监督管理、应答反馈等方面的互动,建立与完善职业卫生社会保障体系。
上海市普陀区2001’2006年职业病发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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