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维普资讯
观 点 集 萃
合 同等都是为第三人利益合 同 但是,我 国 《合 同法》对此无 明文 赖利益保护 以及合同终结后,依交易*-3惯产生的阶段,赋予当事
规 定 。 人法定的注意义务 ,而与合 同效力无涉 ,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
2确立债的保全制度 债的保全是指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 破 ,是现代 民法由形式主义向实质主义在合 同领域 的具体体现 。
当减少而危及债权 .法律特别授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 其顺应世界的立法趋势,有利于减少交易风险。促进交易的 目
行为行使撤权、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我国 《合同法》第73条规 的。
定了债权人 的代位权制度 .74条规定了撤销权制度 从 以上介绍 (二)立法建议
可知 .当债务人对 自己的财产权益实施 了有害债权人债权的行 合 同相对性的突破与发展 .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
为时,如坚持合 同的相对性原理,对债权人是不利的.即使债权 系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作用在于弥补舍同相对性原则的不
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往往也于事无补 .因为债务人 已破坏了其 足 .平衡合同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利益.体现了权利不可侵性和鼓
原本拥有的履行合 同的能力 因此 .法律必须另外赋予债权人更 励交易的现代合 同法理念 这种新趋势对我 国合 同法制度之构
加直接而强力的手段 .即通过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对抗债务 建具有启示产生意义
人与第三人 。从而保全并促进债权的实现 。但笔者认为 :我 国立 1我 国法律应放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将 《合 同法》73
法规定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尚待完善 .在现实履行 中还存在种种 条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由 “怠于行使”改为 “不行使”.最大限
问题。如在债权的代位权 中.“怠于行使 ”从上下文看 .应被理解 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为 “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但是如果仅限于此 .将不能完全保护债 2.《合 同法》应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
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不行使到期债权 的情况可以分为主观上有 指第三人 以侵 害他人债权为 目的而妨碍债务人履行债务 的行
过错和主观上无过错两种 主观上有过错可以分为 :应行使而故 为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建立在 “债权之不可侵性 ”原则基础
意不行使、能行使而故意不行使和两者兼而有之 “怠于行使 ”的 上 的.即合 同当事人 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均负有不得侵害债权 的
情况应被归入第二种 笔者认为.无论能否行使 .无论主观上是 消极义务 。债权人在合 同债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 以直接向侵
否有过错 .只要 “不行使”.均可行使代位权。只有这样才能充分 害债权 的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我 国 《合 同法》第121条规
地维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最大限度地解 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 .应当向对方承担违
决 “三角债”的问题 .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和社会利益的需 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约
要 。 定解决 ”该条规定严格维护 了合 同相对性原则 .不利于债权人
3.租赁权 的物权化。我国 《合 同法》第229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 的保护 .因此 .我 国立法应确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而在现行
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 同的效力 ”即出租方 的合 同法制度下.无法 圆满解决第三人侵害债权 问题 。因此 .我
将财产所有权移转给第三方时.租赁合 同对新 的所有权方继续 国立法应增加确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使得依据租赁合 笔者认为 .侵害债权应具备 以下条件 :1.第三人侵害的必须
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物权 的效力。由此可见, 是合法债权 .不合法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不适 用第三人侵害债
在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时租赁合 同相对性被突破 .产生涉他性 对 权制度 :2.第三人实施侵权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