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与商标许可人的产品责任.pdfVIP

论商标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与商标许可人的产品责任.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完美PDF内部资料,支持编辑复制!!!

摘 要 市场经济中,商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对于市场经营主体,还是对 于消费者,商标都与之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商标的价 值和功能日益彰显,商标权的获得与利用亦日益为市场主体所重视。因此,商 标已经成为我国一种重要的法律调整对象。商标权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并从中 获得收益,是其实现商标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一种重要的商业经营方式。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许可制度,但内容非常简单。与商标许可相关 的法律争议案件,在数量上自然也不如侵犯商标权的案件那么多,不过,其中 涉及的法律问题,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均存在较大争议。比如,商 标被许可人能否对侵犯商标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商标许可人是否对 由被许可人生产的缺陷产品承担产品责任?等等。本文重点在于研究和分析这 些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以下分为三章。 第1章简要阐明了商标许可的产生、本质与分类。商标的功能与商标许可 具有密切关系。商标具有多重功能,但商标的基本功能的变化——从识别商品 来源的功能(识别功能)到保证商品具有同一品质的功能(品质保证功能)— —使得商标许可成为可能。商标功能从商品来源理论到品质保证理论的演化, 在制度上的表现之一就是商标许可由禁止到允许。商标许可的本质,就是针对 侵犯商标权之诉的免责事由,对于独占许可而言,则等于商标的转让。商标许 可在我国分为三类: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 第2章“商标被许可人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本文从 《商标法》 第53条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商标许可合同的被 许可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第三人侵犯商标权。目前的司法解释是按商标许 可的不同种类而来确定商标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的。其中,独占被许可人有权 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排他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 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许可如果有 合同约定或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普通许可人也可以享有起诉的权利。但是, 如果规定普通商标被许可人须经商标许可人的明确授权才能起诉,等于被许可 人实际上并无诉权。本文认为,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不应当被排除诉权,在通 知商标权人后如其未在合理时间内起诉的,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本文参考 4 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的法律规定,支持前述结论。 第3章“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缺陷产品承担产品责任”。本文从最高法 院对一起案件的批复,引出这样的问题:商标的许可人,是否应当对商标被许 可人所实际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果应当承担,则是 何种法律责任?该批复认为:“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 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属于产品制造者 或生产者。本文认为,首先,商标法律并不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从《商标法》 第7、40、45条关于商标权人对产品质量负责的规定,无从推出商标许可人承 担产品责任。其次,我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对于“产品制造者”或 者“生产者”未作定义,无从解释商标许可人就是产品生产者。本文在此比较 了欧共体产品质量指令、英国消费者保护法等的相关规定,提出解决前述问题 的两种模式:或者扩大规定“产品生产者”(欧共体),或者将产品责任主体扩 大至“产品生产者”以外的人(英国)。最后,美国法官和学者所提出的“企业” 理论、“明显制造商”理论,解释了有条件地让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缺陷产 品承担产品责任的合理性。 最后,本文重申了前述结论,提出了商标许可制度中尚待分析研究的其他 一些问题。 关键词:商标许可;独占许可;非独占许可;产品责任;企业理论;明显制造商理 论 5 Abstract Trademark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market economy, which are concerned closely to both the business

文档评论(0)

文献大师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