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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医学院校 临床教学基地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二〇一三年三月 说 明 1.《山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包括教学地位、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改革与创新、教育教学质量7项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37项二级指标,其中,一般指标20项、核心指标17项(以“★”标记)。每个二级指标的内涵分解为数项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通过这些指标与标准对医院的教学工作整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和诊断,以促进医院从全局上改进工作,推动整体临床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 2. 本指标体系遵循科学性、导向性、完整性、独立性、可操作性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内容覆盖医院教学工作全方位与全过程。评估时需对医院的教学工作和近三年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考察。 3.指标体系以300分制评价医院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审等级的判定标准为: 优秀:270分以上,且A≥32 ,C≤2,D=0。(其中核心指标A≥15,B≤2,C=0) 良好:240分以上,且A≥28,D≤1。(其中核心指标A≥13,C≤2,D=0) 合格:210分以上,且A≥24,D≤2。(其中核心指标A≥11,C≤4 ,D=0) 不合格:< 210分,一般指标D≥3或核心指标中有D级。 4.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水平评估及准入评估。 山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教学地位(44) 1-1 教学规划与建设(6) 1-2 医院领导班子(6) 1-3 教学组织机构(6) 1-4 教学管理部门★(10) 1-5 教研室(6) 1-6 整体教学意识★(10) 2. 师资队伍(36) 2-1 师资数量与结构★(10) 2-2 师资聘任与政策★ (10) 2-3 师资培养(6) 2-4 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10) 3. 教学条件(56) 3-1 教学经费★(10) 3-2 教学床位(6) 3-3 教学用房(6) 3-4 学生生活设施(6) 3-5 临床技能训练条件★(10) 3-6 现代教育技术设施(6) 3-7 图书信息资源(6) 3-8 社区医学基地(6) 4. 教学管理(54) 4-1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6) 4-2 教学基本文件(6) 4-3 课程建设(6) 4-4 教材建设(6) 4-5 学生教育管理★(10) 4-6 学业考核管理★(10) 4-7 教学质量监控★(10) 5. 教学实施(52) 5-1 专业理论教学★(12) 5-2 临床见习教学★(12) 5-3 毕业实习教学★(12) 5-4 社区医学教学(6) 5-5 职业素质教育★(10) 6. 教学改革与科研(22) 6-1 教育教学改革(6) 6-2 教学研究成果(6) 6-3 科学研究与成果(5) 6-4 特色与创新(5) 7. 教育教学质量(36) 7-1 学生理论知识测评★(12) 7-2 学生临床实践能力测评★(12) 7-3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 1.教学地位 指标 1-1 教学规划与建设 分值 自评 结果 专家 评价 内 涵 及 标 准 1.医院符合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基本条件,学校和医院双方有教学合作书面协议。 1 2.独立承担连续3届以上本(专)科医学类专业临床阶段全程教学,通过历次教学评估。 1 3.医院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国家、省医学教育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医学教育标准。 1 4.有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明确的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 1 5.是国家或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1 6.承担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教育。 1 分数合计 6 评价等级 (A:6分; B:5-5.9分; C:4-4.9分; D:≤3.9分) 说明 1.基本条件: 见三部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8号)及教高 [2008]9 号《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2.临床阶段全程教学:包括专业理论课、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含社区医学)、临床实习(相关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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