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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 卷 第2 期 零陵学院学报 Vol. 25 No.2
2004 年3 月 Journal of Lingling University Mar. 2004
浅谈标志设计的评价标准
甘 亮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工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016)
摘要:繁简是不能评价一个标志好与坏的。决定标志好坏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本文从审美、实用、市场三个方面对标
志设计的评价标准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标志设计;评价标准;审美;实用;市场*
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697(2004)03-0195-02
笔者在标志设计教学中,经常会有些学生问到,什么样的标志才是好的呢?2008奥申标志这么好,为什么还要重新设
计呢?标志设计的好坏如何才能评价?简单的标志好呢?还是复杂的标志好呢?下面有两个标志,一简一繁,但都是2000
北京国际商标标志双年奖获奖作品。可见,繁简是不能评价一个标志好坏的。到底怎么样才能评价一个标志的好坏呢?决定
标志好坏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
在此,笔者对标志设计的评价标准,做一些粗浅探讨,希望同行指正。
一、审美标准
优秀的标志它必须是美的。一般来说,艺术性强的标志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给人以强烈和深刻的印象。标志的高度艺术
化是时代和文明进步的需要,是人们越来越高的文化素养的体现和审美心理的需要。其中包括形象美和意象美。
形象美,就是指标志的图形符合形式法则和造型规律,即在形象、尺度、比例、色彩、质感等方面按多样与统一,对比
与调和,平衡与均衡,条理与反复,动感与静感等形式法则进行处理,使之高度简洁达意。使之具有艺术感染和视觉冲击的
力量。
意象美,是指能准确的反映设计对象的特征、性质等。如原本是篮球联赛的标志让人感觉是足球联赛的标志,能说此标
志成功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有些标志设计师,为了迎合领导意念,在进行标志设计时,就过分追求内涵的充分表达。而在标志的形式美感方面做的
努力不够,设计出来的“作品”也就可想而知了,肤浅的内容繁多,形式死板、陈旧、缺乏美感,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意象美
和形式美。而有些设计师,为了追求图形的艺术性,将设计对象的行业特征、企业理念、市场策略等置之不顾,致使标志缺
少一定的内涵,不利于品牌竞争力的提升。
优秀的标志,还应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以意造形、以形表意’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一个好的标志,总是具备美的形式,不论它起的作用是直接的还是间
接,总是表达某种特定的内容,否则也就失去了美的价值。”[1]
如果缺乏意象内容美,没有诗意般的境界,不能令人悠然神往;缺乏形式美,没有条理化的组织秩序,不能令人悦目舒
畅,毫无疑问,意象美是内在的,提供了普遍性的现实意义;形式美则是形象性的,提供了视觉的形式感和具体特征,两者
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2]
综上所述一件优秀的标志应该达到内容意象和形式的完美统一。如果标志没有一个很好的形式感,哪怕设计人员赋予更
“完美”的标志释义,恐怕都只能是文字上的一种美丽说法。如果标志没有内涵和韵味,只是形式主义符号图案,也只会昙
花一现。
当然,正如人们对美的感觉有差异一样,标志的审美标准由于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不同的群体所生活的环
境不同,形成相应的社会文化观念,对标志会有不同的感受和评价。
收稿日期:200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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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有了标志的形式美和意象美就够了呢?还不行。还需符合实用标准。
二、实用标准
标志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经过艺术设计的标志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标志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为了实用。
标志有为人类共用的,如公共场所标志、交通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性标志等;有为国家、地区、城市、民族、家族专用的,
如国徽、区徽、市徽等标志;有为社会团体、企业、仁义、活动专用的,如会徽、会标、厂标、社标等;有为某种商品产品
专用的,如商标;还有为集体或个人所属物品专用的,如图章、签名、花押、落款、烙印等。它们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独
特功能,有的是为了区别同类产品的不同企业与经营部门;有的是为了区别同类产品的不同质量;那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
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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