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工作手册.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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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学生社团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社团联合会

目录

TOC\o1-3\h\z\u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试行)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星级社团评定制度实施细则 8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举办各类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1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16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指导 18

第一部分社团活动的策划、申请及实施 18

1如何进行社团活动的策划 18

2如何进行活动的申请 19

3团属场地使用情况说明 20

4社团活动预告的发布 21

5社团吸引社会赞助注意事项 21

6举办活动注意事项 22

7活动总结 24

第二部分社团的形象展示与宣传 24

1社团品牌活动建设 24

2社团网络建设 26

3社团海报设计与制作 27

4社团新闻宣传与报道 29

第三部分学生社团的机构设置与建设 31

附件1-10

1社团成立申请书…………………33

2社团活动申请表………………...………37

3导教师情况登记表……………………..…………..38

4学生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39

5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登记表……………………40

6社团理事会换届申请书…………….……………...41

7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指导书……………………42

8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安全监督书……………………43

9会长(带队队长)承诺书…………45

10财务明细汇报表……………………46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登记与管理,维护学生社团的正当权益,促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院学生在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的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学院利益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六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通过会费缴纳、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及企业赞助等其他合法方式获得。学生社团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七条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社团由学校党委领导,在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应当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冠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XX协会/俱乐部/社等字样,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三)有相对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或指导单位;社团指导老师应当是我院正式教师;社团指导单位应当是我院相关系、教研室或部门。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须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可以聘请院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须事先征得院团委同意。

第九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向学工部、提交下列文件:(一)筹备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四)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单位)情况登记表

第十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三)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四)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五)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六)章程的修改程序;(七)社团的终止程序;(八)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院团委、学工部在收到筹备申请2个周之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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