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考试试题精选——商标法解析精粹.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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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考试试题精选——商标法解析精粹

考试时间:______分钟总分:______分姓名:______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商标法所追求的主要价值目标及其内在联系。

2.请阐述商标显著性在商标注册和商标权保护中的作用与认定标准。

3.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具备哪些绝对要求?为何这些要求是必要的?

4.简述商标权的主要内容,并说明其中撤销权与无效宣告请求权的区别。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45分)

1.论述判断商标是否构成混淆性使用的考量因素及其在商标侵权认定中的重要性。

2.试分析驰名商标在商标法保护中享有的特殊保护及其理论基础。

3.阐述商标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意义,并举例说明其在实践中可能引发的争议。

三、案例分析题(25分)

案情:甲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在中国注册取得“阳光”文字商标(指定商品为第25类服装),注册有效期限至2030年6月1日。该商标经过多年使用,在服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022年,乙公司在同一类别(第25类)服装上,未经许可,擅自在其销售的服装上使用“日阳”文字商标,该服装的设计风格、颜色与甲公司“阳光”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在视觉上容易造成混淆。甲公司发现后,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辩称,“日阳”与“阳光”在字形上存在明显差异,且其使用行为属于对“阳光”这一公共元素的合理使用。

请就本案事实,分析:

1.乙公司使用“日阳”商标的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请结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论证。

2.甲公司能否依据其“阳光”商标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主张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能,请说明理由。

3.如果法院认定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甲公司可依法请求法院判决哪些具体类型的民事责任?

试卷答案

一、简答题

1.商标法所追求的主要价值目标及其内在联系

*价值目标:商标法主要追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目标。

*内在联系: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基础,为维护公平竞争提供法律依据;维护公平竞争是核心,旨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利益是目的之一,防止消费者混淆误认;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是最终落脚点,激励创新和品牌建设。这些目标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商标法的价值体系。

2.商标显著性在商标注册和商标权保护中的作用与认定标准

*作用:显著性是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基本特征,是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也是商标权获得保护的前提。没有显著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和保护,容易导致市场混淆。

*认定标准: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通常考虑其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识别。显著性可分为固有的(如臆造词、任意性商标)和取得性的(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描述性商标)。判断时需结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外观、读音、含义以及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3.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具备的绝对要求及其必要性

*绝对要求: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具备下列绝对要求:(1)标志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显著性;(2)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止性规定,如与国旗等相同或近似,带有欺骗性、有损道德风尚等);(3)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但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除外)。

*必要性:这些要求是维护商标制度基本原则的体现。要求显著性保证了商标能够有效区分商品来源,是商标功能的基础;禁止违反第十条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防止不良影响;要求标志具有可识别性(通过排除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为了保障商标制度的健康运行,防止充斥低质、混淆的标志,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4.商标权的主要内容及其区别

*主要内容:商标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使用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权利)、禁止权(制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转让权(将商标权转移给他人的权利)、许可权(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续展权(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长注册期限的权利)、撤销权(对违反申请条件的注册商标,可请求撤销的权利)以及出质权等。

*区别:撤销权是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申请或依职权撤销已被依法注册但违反商标法规定(如应注册而未注册使用)的商标,属于对已注册商标效力的纠正,主要针对注册过程中的瑕疵。无效宣告请求权是指相关利害关系人(包括任何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已被注册的商标无效,通常针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止性规定)或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等根本性规定的商标,是对注册商标效力的根本性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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