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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2023年9月1日,《行政复议法》第二次修订完成并表决通过,其中“发挥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为了复议发展的重要
方向。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主渠道的重要内涵,对于复议发展有重要的引导和启发
意义,在此命题下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置都将具有新的变化和调整。行政
复议权利救济、化解争议和监督行政的多元功能会得到重构,制度也会进一步完善。
早期复议发展过程中,由于复议性质模糊导致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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