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法律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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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案件

诉讼代理法律实务;本讲座的主要内容

〔按代理思路整理〕;一、起诉条件;条件之二:支付价款的时间已届满

【特殊情形】

1、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合同无效,可以随时不再履行;

合同无效,返还;

不能返还,那么折价补偿;

返还或折价那么是随时可以主张。;2、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条件之三:工程价款合法

【常见问题】就违法所得进行起诉

【趋势】质量另案处理

;二、司法审价与否?;【错误认识】固定总价的话,变更、签证、索赔均不计价,也就不需要鉴定。

2、局部结算:

【法律依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局部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依法应局部审价却全面审价;四、司法审价依据?;〔三〕黑白合同按白合同结算

【法律依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问题】

〔1〕备案单位?工商局备案是否算备案?

〔2〕非招标投标工程是否适用?

【目前实践】

〔四〕【常见问题】;五、审理程序及?审价报告?质证方法;2、【案例】某工程款纠纷一审案

3、认识工程款审理程序有何意义呢?

〔二〕审价报告质证的重要性及质证方法

【案例6.1】某工程款纠纷一审案.docx案例】某工程款纠纷一审案

如何进行审价报告的质证呢?.docx〔经过对大量案件的研究分析,总结出如下内容〕

〔三〕【审理程序及审价报告质证方法通常存在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六、代理人在代理工程款纠纷案件中的主要工作?;事务所研究成果;微博:建领城达-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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