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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人的差异在于业余时间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Kindergartenmanagementregulations”interpretation
2020年3月25日
《幼儿园管理条例》概述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管理体制的规定
《幼儿园管理条例》办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奖励和处罚规定
目录
CONTENTS
《幼儿园管理条例》概述
产生的背景及意义、基本结构
白(一)改革开放后,幼教事业逐步发展
1、办园主体多元化
2、收托形式多样化
3、幼儿园和入园幼儿数量增长
(二)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种种问题
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幼儿园数量和入园人数的迅速增长,但在促进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不经批准私自办园、园舍环境及其设备不符合标准、乱收费等。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幼儿园管理条例》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条例》是对全国幼儿园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的单行法规文件,新中国第一个幼儿教育法规,我国举办、管理和评估幼儿园的基本依据,推动了我国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989年颁布《幼儿园管理条例》
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一、《幼儿园管理条例》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白
白
4、幼儿园的行
政事务(22-25条)
5、奖励和处罚
(26-29条)
6、附则(30-32条)
③
《幼儿园管理条例》
基本结构
六章,三十二条
0i
1、总则(1-6条)
2、开办幼儿园基本条件和审批
程序(7-12条)
3、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13-21条)
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基本结构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管理体制的规定
幼儿园的外部管理体制、幼儿园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一、幼儿园的外部管理体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
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如:《太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政府负责,幼教事业管理地方化
地方负责
一、幼儿园的外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
第六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一、幼儿园的外部管理体制
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
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分工负责,幼教事业管理社会化
有分
关工部负门责
一、幼儿园的外部管理体制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二条)
二、幼儿园的内部管理体制
《幼儿园管理条例》办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幼儿园的举办者、幼儿园的审批、办园的基本条件及管理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两条腿走路,多渠道办园”
一、幼儿园的举办者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二、幼儿园的审批
1、举办者提出办园申请,并附相应文件。
2、教育行政机关对办园申请进行审核。
3、教育行政机关经审核后对办园申请作出答复,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登记。
登记注册的基本程序
(一)园舍、设备(第七、八、二十五条)
(二)工作人员(第九条)
(三)经费(第十、二十四条)
三、办园的基本条件及管理
举办一所幼儿园,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场地
经费
设备
人员
三、办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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