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校车责任保险(A款).docxVIP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校车责任保险(A款).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校车责任保险(A款)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险条款是校(园)方责任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主险合同无效,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校车运行途中及上下校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及其他不可抗力;

(六)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被保险人及其校车驾驶人员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校车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学生上下车与校车停靠规范的相关要求;

(八)学生突发疾病(包括因乘坐校车感染的传染病)。

第五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校车驾驶人员无有效的校车驾驶执照;

(二)驾驶人员酒后驾驶、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驾驶校车;

2/2

(三)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校车服务提供者无有效校车使用许可;

(四)保险事故发生时,校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已达报废标准的;

(五)校车超员、超速。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二)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四)间接损失;

(五)学生以外的人员发生的人身伤亡;

(六)学生或其他车上人员携带物品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损失;

(七)财产损失;

(八)本附加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根据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被保险人可从主险合同得到赔偿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释义

校车:是指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校车管理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载客汽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 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