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三节 厂商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一、侵犯厂商名称权的行为 侵犯厂商名称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擅自使用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经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的厂商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厂商名称。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与他人厂商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所有人与商标注册人的误认或者误解。 3.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与他人厂商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或者误解。 4.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与他人厂商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突出使用,造成或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的。 5.其他侵害厂商名称权的行为。 二、对侵犯厂商名称权行为的处理 返回 第三十三章 地理标志权 第一节 地理标志之界定 第二节 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 第三节 地理标志权 第一节 地理标志之界定 1.货源标记只是表示商品或服务出处的标志;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除能表示商品或服务出处外,还具有表示和保证商品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的作用,表明该商品与该地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这些使其质量驰名的因素有关。 2.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是与真实存在的地理名称有关的标志。 3.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具有财产权属性,注册人享有专有权,可授权符合使用条件的该地域范围的经营者使用。 4.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都与商品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点有关。 返回 第二节 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 (一)特别法模式 法国为这种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 (二)商标法模式 通过商标法中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保护地理标志。 1.美国和中国模式,允许申请人自由选择将地理标志注册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 第一节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一、以制止混淆确定的保护范围 (一)混淆与商标保护 (二)混淆的含义及种类 商标法上的混淆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有关方面发生误认。包括现实混淆和可能混淆。现实混淆即购买者客观上已经发生了误认误购的事实。可能混淆则不要求已经产生混淆的事实,而是足以发生混淆即可。 (三)混淆的认定 1.主观标准。 2.客观标准。 二、以反淡化确定的权利范围 (一)淡化与商标保护 最早进行商标反淡化立法的是美国。20世纪20年代,斯凯特的商标反淡化理论得到理论界认同,并且由美国法院在判例中首先采用了商标反淡化的理论。1947年马萨诸塞州制定了第一个州商标反淡化法, 虽然美国的商标反淡化法理论和实践影响最大,但淡化理论源于欧洲,并且欧盟商标淡化立法也早于美国联邦立法。我国《商标法》尚未明确承认反商标淡化。 (二)淡化的含义及其表现形式 淡化,根据美国联邦反淡化法的定义,是指“减损、削弱著名商标识别性和显著能力的行为,而不管驰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或误解的可能性。”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两种:冲淡和玷污。冲淡指无权使用人将相同或近似商标使用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与其商品之间的特定联系弱化。玷污是指一个商标被用于某些服务或商品上或用于某种环境下,有可能使该商标的良好信誉被贬低、毁损。 返回 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或者妨碍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并可能造成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行为。依《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一、使用侵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此类行为主要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亦即制假行为,侵害人为商品制造商或服务项目提供者。使用侵权行为直接侵犯了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一种最典型的侵权行为。使用侵权行为分为四种情形:①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③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④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二、销售侵权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三、标识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是指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四、更换商标 更换商标,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将其注册商标撤下后换上自己或第三人的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五、其他侵权行为 (一)将商标作为其他商业标志使用的 (二)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三)将企业名称作为商标使用 (四)将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返回 第三节 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 一、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的,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