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行政程序法.PPTVIP

德国行政程序法.PPT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德国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的概念(第9条) 行政当局对行政行为条件的审查; 行政行为的准备和做出; 缔结公法合同 行政程序的适用范围 1个原则+3个例外 原则:适用于联邦当局以及执行联邦法律的州当局的公法行政活动 例外: 行政机关以私法方式进行活动; 涉及联邦制度方面; 某些专门领域不适用 德国行政程序法 一般程序 特殊程序 正式 程序 计划确定 程序 权利救济 程序 当事人的主要程序权利和行政机关的义务 一般(非正式)程序 informal procedure 未经法律特别规定而由行政当局依据一般原则使用的程序 多数情况适用该程序 特殊(正式)程序 formal procedure 《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五章第一节对正式程序做了规定。正式行政程序是以听证为特征的行政程序(和美国很类似) 核心要求是:行政当局在作出裁决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应当进行言辞辩论。行政当局在全面评估正式程序的各种结果后作出裁决。 正式程序的适用和提起有两个条件: 1、法律的规定 2、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得依职权开始正式程序。 计划确定程序 working-out procedure 计划确定程序是正式行政程序在计划确定中的运用,仍然以听证为核心内容。它是为了解决因对象的特殊性而设置的专门程序。 计划确定程序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占用公共空间的公用计划。 计划确定程序以特别法规定为限,以计划拟定人向听证机关提交计划开始 后果:使整个计划合法化 权利救济程序 right remedy procedure 因不服行政行为的权利救济,《联邦行政程序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应当适用《联邦行政法院法》和该法施行法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的主要程序权利和行政机关的义务 听证权利(right of hearing) 查阅记录(档案/案卷)的权利(right to inspect the records) 提供资料的义务与告知的义务(obligation to give information and advice) 听证权利(art.28) 要求在实施涉及任何当事人权利的行政行为前,应当给予当事人表达其对于作出该决定根据的事实和意见的机会 5种例外情形可以不执行听证的权利(因为涉及效率、公共利益) 查阅记录的权利(art.29) 记录包括对立当事人一方提交的各种文件、证据登记、专家意见、第三人及有权参与记录程序的任何机构表明的意见 例外 提供资料的义务与告知的义务 在行政诉讼(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期间,加入公民因自己的过失、错误而承担对其权利产生的不利影响,那么行政机关有责任提供帮助。 德国行政救济法 救济概述 行政复议 救济概述 对个人权利的救济 非正式 正式 依据宪法(请愿权) 基本法(司法诉讼权) 优先 提出异议 提出单位监督申请 提出人员监督申请 宪法法院诉讼 普通行政诉讼 特别行政诉讼 没有强制力 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文档评论(0)

kch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教师资格证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领域认证 该用户于2023年10月08日上传了教师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