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支付价款; 2.收取货物。 买方的义务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从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所有。 二、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基本规则: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 ; 2、法律另有规定的,从规定; 3、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从其规则; 4、除以上3种情形外,一律以交付完成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4.4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三、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一)现实交付(直接占有的转移) 1、出卖人送货上门的,以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并经买受人验收后为交付; 2、出卖人代办托运的,以办理托运手续后为交付; 3、出卖人邮寄的,以办理邮寄手续后为交付; 4、买受人自提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或合理时间)为交货时间。 例: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由甲办理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甲办妥与铁路局的铁路托运手续。问货物的所有权何时归乙所有? 假如,上例中双方约定交付方式是自提,并约定乙于8月30日提货。问:所有权何时归乙? 假如:上例中双方约定为甲方送货上门,并约定甲于8月31日送货到乙方。问:所有权何时归乙? (二)观念交付 1、拟制交付(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如仓单、提单,以代替交付标的物本身。) 例:甲的货物存放在丙的仓库中,8月15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8月20日甲将经丙签字并由自己背书的仓单交付给乙。问:所有权何时转移? 2、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约时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为交付。占有的原因有保管、试用、借用、仓储等关系。即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在前,订立买卖合同在后。) 例: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甲乙订立买卖合同之前,该批货物甲已委托乙保管。问:所有权何时转移? 3、占有改定。指动产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必要继续占有该动产标的物时,出卖人和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同关系以代替实际交付。 例:甲拥有一架钢琴,甲乙于8月1日签订了买卖钢琴的合同。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即为交付。由于甲于8月10日要参加一个钢琴大赛,甲乙约定甲可保留钢琴至8月11日,此间甲代乙占有。问:钢琴所有权何时转移给乙? 四、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转移所有权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以登记簿记载的时间为准 2、当事人特殊约定排除登记规定的,约定无效(物权法定主义) 3、在不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不动产所有权仍以登记为准,当事人关于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时转移所有权的约定无效。 另外、在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当事人关于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时转移所有权的约定有效。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依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适用“交付主义”。 例:张三在市场上卖一母鸡,李四是买鸡人,双方讲好以10元的价格成交。请判断: 1、张三将鸡交给李四,李四第二天将钱送给张三,李四何时拥有该鸡的所有权? 2、李四将10元钱交给张三,张三正要将母鸡交给李四,这时,该母鸡下了颗鸡蛋,则该鸡蛋属于张三还是李四? 3、李四将10元钱交给张三,张三正要将母鸡交给李四,这时,一只疯狗跑来,母鸡受了惊吓,跑到人群中丢失。则李四要回10元钱是否合法? 4、张三将母鸡交给李四,李四正要付款,这时,一只疯狗跑来,母鸡受了惊吓,跑到人群中丢失。则李四不付款是否合法? 合同法中的风险负担规则 一、风险的概念。风险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而使标的物遭受毁损、灭失的情形。引起风险发生的事由主要包括: 1、不可抗力 2、意外事件 3、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 2.买卖合同中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 (1)没有约定特定地点交货的货交第一承运人转移; (2)有特定地点交货的,交付转移。 注意的三点:P82 3.货物在运输途中销售时风险的转移 合同订立时,风险转移。 但是卖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者损坏,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损失就由卖方承担。 4.其他情况下风险的转移 P82. 第4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定义 国际货物买卖法是调整所有营业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以及同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其他一系列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980年在维也纳外交关系会议上通过,1988年1月1日起生效。 适用范围: 1.主体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 2.当事人所在国是缔约国; 3.当事人所在一方或双方的营业地所在国如果不是缔约国,也可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不适用的买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