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课件 第四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pptVIP

人力资源管理 课件 第四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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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环境 4.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 4.1.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从广义上讲,是指有关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事务的,由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定等因素构成的总体法律框架。 从狭义的方面讲,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可以视为由国家和政府组织制定、颁布并执行的,有关公共部门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和规则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和规范的总和。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依据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安排。 3公职人员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 4公职人员享有的各种权利、承担的各种义务与责任。 5对公职人员各项管理活动程序的法律规定。 6公职人员行使职权必须遵守的纪律与违纪处置方式以及责任追究。 7公共部门人事管理争议和纠纷的处理以及有权受理机构。 4.1.2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意义 1有助于确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标准和规则,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有助于塑造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公平的、有效竞争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3有助于公共部门依法行使人力资源管理权力,约束公职人员的公务管理行为,并有效维护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4.2 公共部门与公职人员的法律关系     4.2.2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客体 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公职人员的法律关系主体中,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它包括公职人员享有的消费性生活资料;人身;行为。其中,行政行为和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公职人员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重要方面。 作为公职人员法律关系客体重要内容的行为分为国家公共组织的行政行为和公职人员行为两类,而公职人员的行为又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类。 行政行为有三个基本要素: 第一,行政行为是公共组织的人事部门及组织各工作部门的人事管理机构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要素,明确了公职人员管理的归属权限; 第二,行政行为是公职人员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职能要素,明确了公职人员管理机构行为的目的与方向; 第三,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法律要素,明确了公职人员管理是依法的管理行为。 公职人员的行为同样包括三个基本要素: 第一,公职人员行为是公务行为,而非一般公民的行为或私人的行为,这是公职人员行为的主体要素; 第二,公职人员行为是公职人员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而从事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这是公职人员公务行为的目的; 第三,公职人员行为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引起一定的公职人员法律关系效果,即当公职人员行为引起一定的公职人员法律关系产生和变更时,才成为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客体。 4.2.3 公职人员的公务职务关系   公务职务关系的内容 1代表国家的公共组织赋予公职人员一定形式的职权,使其可以以国家及其公共组织的名义,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权。 2公共组织规定公职人员负有一定的义务和职责,并规范其公务行为。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其职责,否则,国家可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职人员必须忠诚地服务于国家、政府和公民的利益,接受公民的监督和批评,同时享受国家公共组织赋予他们的优先权和受益权。 4所有公职人员以其公务职务具有的特别性质和要求区别于一般公民,但同时,他们并不享有任何对于公民的特殊权利。 公务职务的产生类型 第一,选任。 第二,委任。 第三,考任。 第四,调任。 第五,聘任。 4.2.4 公职人员的双重身份 每个国家公职人员都具有双重的身份,即“公民”和“公职人员”。 与双重身份相适应,公职人员也具有双重行为,即作为公民的个人行为与作为公职人员的公务行政行为。 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的区别 个人行为是以行为人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它只能代表行为的本人,不具有强制性,行为的效果只属于行为本人。 公务行为则表现了与个人行为明显不同的特征: 第一,公职人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国家公共组织的名义从事公务活动,并凭借公共权力行使公共管理职能。 第二,公务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而也就具有国家的强制性。 第三,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行为时,享有行政职权和行政优益权。 如何划分和区别公职人员的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呢? (1)公职人员的行为以所属单位名义做出的,属公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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