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创作中词曲关系.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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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创作中词曲关系

声乐创作中词曲关系   一   在音乐艺术中,自从有了无标题的器乐音乐,即所谓的纯音乐。声乐艺术则被流放到音乐美学研究的边缘,既使对其进行研究,也只抽取被认为音乐要素的旋律进行解剖、分析,全然淡化歌词的存在。如果只对歌词进行分析,即使是为了音乐作品审美的目的,也将被认为是非音乐的写作而受到质疑甚至非议。声乐作品研究中歌词与旋律的关系是一个涉及到创作、表演和鉴赏各个领域的问题,只有在声乐的审美研究中,才可以真实的把握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他们既不是简单的文学加音乐的问题,也不是歌词与旋律的相加,而是音乐的语言化和语言的音乐化的问题。这个问题将在别的文章中详细论述。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由赵思恩作词,姜一民作曲的《军营飞来一只百灵》之审美阐释,来解析这首作品的审美特征以及声乐创作和鉴赏中出现的一些审美问题。   在很多专业音乐院校或者音乐教育者的观念中,没有谱例,一篇文章就不被认为是上乘的或者好的、有价值的或有难度的文章。也许,音乐作品分析和审美阐释结合会比较好,但是,这也有被认为选取的作品是特例而受到指责的危险。不管作者持有怎样的音乐美学观念,声乐作品因为有了歌词的明确含义,理解相对的稳定而且容易,因此更加容易被人接受,这是任何人无法质疑的真实状况。因此,对于声乐作品的审美判断,本文主张从歌词入手来进行深入的阐释。尽管在词与乐的争论中,人们往往走折中的道路,但是,理论上我们可以说词与乐完美的结合才会产生打动听众的美妙歌曲。但是,在声乐作品实际的艺术创作中和审美过程中,旋律为歌词服务还是歌词为旋律服务的困扰从未曾间断,不管是十七十八世纪卢梭与马泰松还是二十一世纪的作曲家,只要是进行声乐创作和审美判断,总会或多或少遇到这个问题。   虽然旋律在声乐作品中非常重要,但是,声乐中的音乐要素不仅仅是旋律,也有歌词朗诵的音调、语调、重音。这些都是音乐本身所具有的要素。而且,一首好的声乐作品之所以被认为是好的,主要在于旋律让听众更加深入和真切感受、领悟歌词所提供的意境,以及旋律没有让演唱者和听众感受???与熟悉的文化语境的语音语调有所冲突,至少是明显的冲突。我们也能从外文歌曲中获得美感,但是那种美感不是声乐的,而是器乐的,因此,其审美经验跟器乐音乐的审美经验一样是抽象和朦胧的,而非具象化理解的。   从这样的审美立场出发,关于声乐作品的审美判断,就可以从对歌词的审美意境理解进行解读,虽然说歌词是相对明确和稳定的,但是,这种审美判断与解读在鉴赏者心中相去甚远的可能性不会比器乐音乐的审美判断小多少,就像一千个读者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对于声乐作品的审美判断,也有可能会是这样。而且,应该允许是这样。   二   在声乐表演的环节强调二度创作,是一种声乐表演艺术界公认的具有创造性的行为。那么,在审美的环节,也应该被允许除了词曲作者在作品中标记的审美判断外,存在更多的审美经验表达。在现实的听觉经验中,普通听众只是享受表演者传达的音响,并不去追问词曲作者的本意,但是,作为一个声乐教育者或者音乐美学的研究者,有一个理解原作者审美意图的要求,作为演唱者,有传达原词曲作者审美意图的责任,主要是为了体现对于作者的尊重。那么,作为美学研究者,除了对于原作审美意图的了解,对于演唱者传达以及二度创作的审美意图的了解,更有对于两者的评价与判断,不应该为了尊重作者而放弃尊重听众或者评论者的审美立场。   一首作品完成以后应该任人宰割,这并不是否定和抹杀原作者的审美理想,而是在这之外,揭示另一种审美理解的可能或者存在。以《军营里飞来一只百灵鸟》为例,原作者在作品的表情标记中指出,应该是快板,活泼地歌唱,可是,无论从音乐旋律还是从歌词勾勒的意境,都找不到应该欢快的情调。倒是按照政治与道德标准来要求,欢快的歌唱似乎更加趋于合理。歌词主要由白云、军营、百灵、冰山、士兵、少女、星星、戈壁、月亮、温柔、冰雪、边境,等等意象构成。无论如何,在这样的意象中感受不到应该欢乐,更多的是寂寞、清冷、思念、向往以及转瞬即逝的失落。欢乐有,但是那是覆盖在寂寞上的一层镀金。   少女与士兵是一个古老的主题,少女所带来的朝气与欢乐情调在真实的世界中只是一种寂寞背景上涂抹的亮色,这一点慰藉不足以让大漠戈壁的苍凉和寂寞变的欢乐轻盈,倒是更加衬托的意境因为那一点点欢乐的守望而悲凉。因此,歌曲的表现就不只是追求肤浅的欢乐,而是一种复杂的内在深沉,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很难把握火候。   这首作品的原唱是军旅出身的王莹,她的处理遵从了原作,但是由于王莹音色的柔和暗淡使得欢乐的情调没那么明显。也许,创作者觉得作品要用花腔演唱,所以是欢乐的。这种乐境也许抒情女高音更加适合表现。虽然通常情况下不应该以现实的真实来检测艺术的真实,但是一首好的作品应该经得起人们日常经验的推敲,毕竟艺术所要传达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在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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