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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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

转发区文明办关于《中山区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根据区文明办要求,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两项主题活动。(红色字体部分)。 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此项活动。区文明办将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奖。 2、节日小报于2月24日下班前选送3份送到中山区捷山小学,李传庆书记处。 3、征文以学校为单位,于2月24日下班前择优直接报送文明办邮箱, 3篇是上限。 4、两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两条的形式于2月24日下班前上报党办邮箱dwb504@163.com,写清开展情况即可。 以上工作,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 教育局党委办 2011年1月12日 中山区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教育局党委: 围绕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区开展的“五小”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引导未成年人参与节日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丰富未成年人假日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参与文明创建、助残帮困、孝老爱亲等道德实践活动,培养和树立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活动内容: 围绕春节、元宵节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主题,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依托“五小”道德实践活动,做好以下工作。 1、创编“节日小报”。以中小学生为重点,引导他们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参加民俗活动,深入了解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通过自编自创“节日小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通过展览、评比等形式,每校选送3份作品参加全区评比。(注:2月28日前,请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将“节日小报”报送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教育局 2、参加中华经典诵读。依托各街道社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围绕春节、元宵节文化内涵,设置相关项目,安排专门节目,吸引未成年人参加,增强对民族传统节日的喜爱,加深对中华文化的理解。(2月28日前,请各街道将此项活动的信息和图片发送至区文明办邮箱wmb816@。) 责任单位:各街道 3、开展公益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娃娃小楼长”、“文明小使者”、“爱心小志愿者”、“敬老爱亲小孝星”活动,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为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做好事献爱心,宣传节日文明礼仪和低碳生活知识,营造喜庆祥和节日氛围。各街道、社区要及时报送信息与图片。 责任单位:各街道 4、举办“爱我中山,建设首善”征文比赛。围绕区委开展的“爱我中山,建设首善”活动主题,组织中小学生结合我区开展的“读书小学者”活动,以自己的真情实感、切身体会撰写征文,抒发对祖国、对中山、对家乡的热爱,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注:2月28日前,请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将征文发送至区文明办邮箱wmb816@,每校1-3篇。) 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把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重要契机,作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和寒假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纳入活动总体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各街道和教育局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送区文明办邮箱wmb816@,联系电话 (此通知下发至学校、社区) 中山区文明办 2011年1月10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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