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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侧垄断买方势力与横向合并反垄断政策
单侧垄断买方势力与横向合并反垄断政策
摘 要:本文将DW模型拓展到单侧垄断情形下加以分析,发现与DW模型明显不同,在单侧垄断情形下,零售企业集中度越高,则终端零售价格也越高。如果零售企业的横向合并仅仅增强其买方势力,而不会显著影响其卖方竞争格局,那么这种合并会增进消费者福利。现实中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往往采取全国统一采购,具有很强的买方势力,然而,在各个区域(城市)市场面临很多当地零售企业非常激烈的(卖方)竞争。在这种情形下,反垄断机构通过鼓励零售产业的横向合并行为来打造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公共政策可能会增进消费者福利,但是前提是必须时时确保本土区域零售企业竞争的充分存在。?
关键词:双侧竞争;单侧垄断;买方势力;横向合并;反垄断法?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5-0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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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言?
美国新制度学派的领军人物Galbraith[1]在1952年提出的买方抗衡势力假说实质上引发了这样一个极富想象力的问题,即除了规制政策和反垄断(竞争)政策,买方势力能否成为治理垄断的第三条道路?学者们关于这一问题存在很大的意见分歧[2]。Stigler和Hunter等经济学家证明了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势力的崛起将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3-4];Dobson和Waterson等经济学家从买方抗衡势力的角度论证了如果纵向市场竞争结构具备一定条件,买方势力的确可以成为治理(卖方)垄断的第三条道路,大型零售企业可以成为“单个消费者的利益代理人”,能给消费者带来福音[5-9]。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医疗保健、水泥生产、食品制造等典型产业案例和实验数据中同样找到了若干支持买方抗衡势力假说的经验证据[10-13]。?
然而之前研究往往未注意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企业总是处于纵向市场结构之中,往往同时面临着上游和下游两个市场,它在上游市场作为采购者的垄断地位被称作买方垄断,而其在下游市场作为销售者的垄断则被称作卖方垄断。经典模型在使用双重垄断(double monopoly)这个术语的时候,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对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加以区分,实际上都是默认一个拥有卖方势力的企业一定同时也具备着对称的买方势力。这种描述在三十年前可能与大多数产业情况出入不大,但是随着零售业等下游产业的崛起,实际情况已经并非总是如此,“店大欺客”和“客大欺店”两种现象同时出现,很多时候一个企业在面对上下游市场的时候所具有的垄断势力并不对称。?
吴绪亮[14]注意到企业在面对上下游两个市场的时候所拥有的这种垄断势力存在不对称的特征,据此将纵向市场结构重新划分为双重卖方垄断(double monopoly,简称为双重垄断)、双边垄断(bilateral monopoly)、双侧垄断(two-sided monopoly)、双侧竞争(two-sided competition)、单侧垄断(one-sided monopoly)、上侧垄断(upsided monopoly)、下侧垄断(downsided monopoly)等类型。依据这一新的概念范畴,考察了当存在双边垄断的时候,在双侧垄断与单侧垄断的竞争格局下零售企业买方势力增长对消费者福利影响有何不同。该模型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局限性:第一,它仅仅考虑了价格因素,对于非价格因素(例如,零售企业的店址分布、广告、店内装潢和摆设、服务态度等)未加考虑。第二,它仅仅分别考虑了一家零售企业和两家零售企业的市场结构,需要推广到更一般性的情形。?
为了便于比较,本文遵照经典的Dobson和Waterson[6]所提出的基本研究范式(以下简称DW模型)。第一,本文将引入零售企业服务差异化这一因素,并且认为服务差异化是一个广义概念,包括店址分布、广告、店内装潢和摆设、服务态度等众多非价格因素。第二,进一步放松零售市场的企业数目假定,考察在供货商层面完全垄断格局下,零售企业数目变动(从1至N个)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其中,消费者福利用商品的终端售价来刻画。由于本文重点在于考察零售企业买方势力增加的福利效应,因而将供货商假定为完全垄断有利于核心问题的明确。而零售企业的垄断势力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针对供货商的买方势力和针对消费者的卖方势力。此外,与DW模型一样,本文用零售企业的数量作为其买方势力的代理变量,用品牌间竞争程度来刻画零售企业卖方势力的大小。通过概括最近二三十年的产业新特征,本文将DW模型拓展至单侧垄断情形,对模型结果进行了数值模拟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与之密切相关的企业间横向合并的反垄断审查与政策设计问题。?
二、双侧竞争模型(DW模型)?
1.纵向市场结构假设?
近期关于产业内纵向限制和纵向一体化问题的文献大多认为,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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