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跨国电子商务给我国国际税收征管提出新挑战.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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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跨国电子商务给我国国际税收征管提出新挑战

如何应对跨国电子商务给我国国际税收征管提出新挑战   【摘要】 跨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长期以来各国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税收规则,税收征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挑战,也是我国税务部门积极思考的问题,就国际税收征管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挑战      一、跨国电子商务给我国国际税收征管带来新的挑战      (一)跨国电子商务使我国税收管辖权的行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首先,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非居民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加之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远在千里之外,我国税务机关仍然按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概念去认定是否对该项跨国的电子商务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就发生了困难。   其次,我国居民管辖权也受到冲击,电子商务使得跨国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变得困难。跨国公司可以比以往更容易地改变居民身份,以便利用国际避税港或者通过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如在现行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法人注册地标准、管理中心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营业地标准等,中国税法对居民企业的认定采用了注册地标准和管理中心标准即总机构标准。按照中国的法律注册成立或者总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构成了中国居民企业的标准,我国就可以对之行使居民管辖权对其全球范围内的所得征税。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远程办公和在线交易成为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不再成为公司经营管理上的必需要求,无论是出于实际经营的需要,还是出于避税的需要,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分布都趋于分散。集团内部的各个子公司间业务分工趋向垂直化,子公司表现得越来越像一个单独的业务部门,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公司,即便分处各国,各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的实时沟通。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居民企业的标准依赖地理上的特征对法人居民身份进行判断就逐渐??去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电子商务的高效性、匿名性和无纸化的特点使得公司可以轻易地选择交易中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地和劳务活动的提供地,将交易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收入来源国进行或者通过调整公司机构的分布。使自己获得本来不应拥有的居民身份,享受到某些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   (二)跨国电子商务收入如何定性分类,这给我国税务机关提出了新的难题   传统的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活动的形式来划分交易所得性质的税收规则,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对于此类收入应适用何税种,何税率及何种方式就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税务机关面临的难题,有关所得的支付人是否应依照税法的规定在进行电子支付时履行源泉扣缴所得税的法律义务,也变得难以确定。这些问题最终都导致了税务处理的混乱。   (三)跨国电子商务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   国际互联网潜力最大的领域之一就是跨国交易,任意一个跨国交易都会期望将其成本降低至与国内交易相当的程度,金融服务是满足其愿望的必要条件,为了刺激网上交易的发展,国际互联网已经开始提供某些在避税地区开设的联机银行以提供完全的“税收保税”。国内银行是目前税务当局最重要的信息来源,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阅银行账目得到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即使税务机关不对纳税人的银行的账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潜在的逃税者也会意识到偷税的风险。这样就在客观上为税收提供了一种监督机制,对于潜在的逃税者有一种威慑作用,如果信息源变为设在他国的联机银行,这种监督制约就会大打折扣,逃避税收也就很可能成为现实。   (四)跨国电子商务,使我国税务机关反避税的任务更加艰巨   互联网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互联网的全球性不仅为企业经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提供了手段,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传真技术为企业架起实时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将更容易,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银行的网络化及电子货币和加密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交易定价更为灵活、隐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更加方便,由此可见,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在高科技下将日益激烈。      二、跨国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如何加强征管及维护税收权益      (一)积极参与跨国电子商务国际新规则的制定工作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还不发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还将处于电子商务净进口国的地位,对跨国电子商务我国更侧重地域管辖权的行使权益方面,这时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的难以确定而造成的税收损失对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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