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浦发 个贷 担保助学合同
附件十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担保助学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 号:
就 读 学校
院系及专业:
贷 款 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分行 支行
营 业 地址 :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担保助学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兹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期限与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学费贷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生活费贷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1.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年 个月。预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其中,学费贷款仅限于借款人用于通过贷款人以转帐结算方式向就读学校支付本人的学杂费;生活费贷款每月通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发放,仅限于借款人用于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
1.4 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学费贷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 帐户,帐号为 ,开户银行为 ;生活费贷款一次或分次转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内。
1.5 上述授权行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上述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借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借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借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借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的利率水平。
首期贷款年利率为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在借款学生在学期间以及毕业后1年内,实行本利同清,每次还款日即为付息日。即借款学生在在学期间以及毕业后1年内,可随时以先借先还的顺序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利息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利息
2.3 若借款学生在毕业后1年内未能还清贷款本息,自毕业后第2年起,实行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以当时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和尚未付清的贷款利息之和为贷款总额,计算每月应还贷款本息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应还本息额=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首期和末期的调整:贷款实际发放后的首期还款和该笔贷款的末期还款,需按贷款实际占用的时间计算。首期的按照贷款实际发放日至首期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占用天数和对年对月计息公式计算,末期的按最后一期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2.4 若借款人未能于最终到期日足额偿付应付贷款本息即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当时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第三条 费 用
3.1 借款人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采取必要的补救或追索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 提款和还款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分次提取,提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学费贷款之提款计划为:
计划提款时间 计划提款金额
生活费贷款之提款计划为:
计划提款时间 全年计划提款金额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