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四讲(证据).docVIP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四讲(证据).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工商行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四) 行政处罚的证据 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行政处罚证据的基本特征 行政处罚证据的分类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 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 行政处罚证据的审查 行政处罚办案中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 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两个实际问题 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的收集方法 复制件的收集方法 域外证据的收集方法 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方法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方法 抽样取证 鉴定 行政处罚中证据收集存在的问题 证据的先登记保存 在对证据这部份内容进行解读前,我先讲一个我们直属局前几年的办一的宗案。这个案子经检科的部份老同事应该都知道。就是施永淮经销无合法来源商品案。 【案情】二00二年十月八日,分局接群众举报某仓库存放大量走私进口显示屏,即对某仓库检查,现场查获HITACHI、NEC、LG、APTSTAT、SHARP、HOSIDEN、三菱、三星液晶显示屏1901片,SOSIDEN光驱110个,货主为台湾商人施某,现场未能提供该批货物合法来源证明。分局于同日对该批货物采取强制措施并经立案调查。经查证认为:施某虽声称该批货物是A开发区工商分局拍卖物资,但其提交的相关材料显示A开发区分局委托B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汽车配件一批,清单中未见液晶显示屏和光驱,施某提供的资料与该批货物不符,且无法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来源证明。因此,某工商局认定施某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于二00三年四月九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经查明,当事人于2002年4月购进无合法来源证明的HITACHI、NEC、LG、APTSTAT、SHARP、HOSIDEN、三菱、三星等进口液晶显示屏1901片,SOSIDEN光驱110个,准备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所指的行为,比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无合法来源进口液晶显示屏1901片、光驱110个。” 施某不服分局的处罚决定,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决定和某区法院判决维持某工商局行政处罚后,施某继续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市中院经再审认为,上诉人施某在被我分局查处时不能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工字[2000]第57号文(现已作废)所规定的任何一种证明,分局认定该批被收物品没有合法来源是正确的。同时,认为某工商局局“仅凭一份举报材料,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认定上诉人‘准备销售’该批被没收物品,证据不足”,于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以《行政判决书》撤销某局于2003年4月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错误辨析】某工商局在办理该案存在如下问题: 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职权管辖相关规定,某工商局根据举报现场检查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是工商机关应尽的职责,当事人在检查现场无法提供被检查物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某工商局对此予以立案调查程序正确。问题在于行政处罚书所认定当事人购进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准备销售这一违法事实不清。根据当时有效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违法投机倒把行为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该批物品为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二是当事人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就整个案情而言,该批物品存放在当事人租用的某仓库,并不能说明当事人经销该批涉嫌违法物品。而工商机关对于经销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商品这一投机倒把行为才具有管辖权。诚如二审法院判决某工商局认定该批被没收物品没有合法来源是正确的,但仅有举报材料,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当事人经销该批被没收物品这一违法行为。更进一步,调查某一行为人某一违法事实,其法律意义在于揭示行为人在何时何地做了何事,而其违法事实的真相必须构成证据链的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材料具以佐证。该案中,仅有当事人承担证明商品合法来源无法采信,从而认定为涉嫌违法物品这一事实的证据,但构成该违法行为即经销该批物品的时间、地点及过程都有没有事实,也没有证据加以证明. 【启示】违法行为的证据不能凭主观臆测进行推断 工商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办理违法案件,违法事实与证据之间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违法事实中何人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都必须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加以佐证。所谓证据确凿,要求有二,一是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足够、充分,二是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来源合法,构成证据链,才具有证明力。就此案而言,仅有涉嫌拥有举证不能的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这一事实与证据,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何时何地经销该批物品,仅凭办案人员主观臆测,认为当事人是自然人,数目庞大的该批物品非一般消费品,进而合理推断为当事人购进数目庞大的该批物品目的是为了销售营利。可见,办案中调查取证是一项非常严谨细致的工作,对于违法事实的揭示,既要全面、客观,还要注意事实与证

文档评论(0)

beifangle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