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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解析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我国三方机制的职责任务 (一)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 (二)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国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 (三)对制定并监督实施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地方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指导地方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对跨地区或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三方协调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制度; (二)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的劳动关系; (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四)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雇员和未成年雇员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五)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六)雇员民主管理和工会组织建设; (七)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新稿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按月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悉重要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十、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本人应当实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合并的,劳动合同应当由合并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或者经商劳动者同意,由合并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合并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分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按照分立协议划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或者经商劳动者同意,由分立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除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外,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 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十八条 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计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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