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课讲义劳动法与员工关系.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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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讲义劳动法与员工关系

注意 劳动关系消灭,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具有完善合理的考核体系 用人单位用该条款辞退劳动者时必须满足以下二个条件: 1.不能胜任工作(第一个考核周期) 2.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第二个考核周期) 提示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 要件 1.两次不能胜任工作并非必然解除劳动合同; 2.此条款为法定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裁员条件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裁员 裁员程序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应履行以下程序才能裁员: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3.制定裁员方案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员限制 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签订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关于十二个月上限问题) 2.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支付,补偿的年限 最高不超过12年。 谢谢大家!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www.ChinaHRD.net * * * * 建立劳动关系的知情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注意区分主动告知与被动告知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入职前体检 根据简历等资料判断是否从事过职业病危害工作 体检项目中不可包括澳抗、孕检等内容 核实简历,掌握背景 简 历 的 真 实 性 了 解 员 工 的 性 格 和 能 力 了 解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的 情 况 录用前准备 确认求职者是否背负竞业限制义务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签订时间 1、用人单位应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 2、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签订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责任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工 作 内 容 和 工 作 地 点 工 作 时 间 和 休 息 休 假 劳 动 报 酬 社 会 保 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试用期的运用 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 不满三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三年以上 无固定期限 试用期可否延长? 思考 试用期可否不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可否不缴纳社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概念 不以时间为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称之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利弊 使用劳务派遣方式能否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问题:劳务派遣是否属于特别规定 薪酬体系构建 薪资结构 考核体系完善 前提:考核制度健全(或以岗位协议) 岗位职责→目标明确→目标实现期限→成果对应 要件:考核不合格后,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 注意:此为法定企业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形,可认真研究并加以利用 禁忌:末位淘汰 分值考核 加减结合 第四节 加班管理加强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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