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PAGE PAGE 1 北京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为促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为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的,由XX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北京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一)创业投资业务。 (二)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三)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四)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五)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为5,0000万元,由管理人股东和非管理人股东(即出资人股东,仅对公司出资,享受出资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利)共同出资完成,其余部分由非管理人股东自公司成立起三年内缴足。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 证件号 备注 管理人股东 管理人股东 管理人股东 非管理人股东 非管理人股东 非管理人股东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六条 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七条 每个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资额(单位:人民币元) 出资期限 货币 一次性出资 货币 一次性出资 货币 一次性出资 货币 一次性出资 货币 一次性出资 货币 一次性出资 第八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资金。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管理人股东向管理人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管理人股东全体同意。经管理人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只能在管理人股东内部进行转让。 非管理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管理人股东2/3以上同意方可转让。同时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非管理人股东征求同意,其他非管理人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非管理人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非管理人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分为全体股东会和管理人股东会。全体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全体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非管理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管理人股东会是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权力机构,管理人股东会由管理人股东组成,对全体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除拥有全体股东会的全部权利外,对公司具有独立专有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3)提出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提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5)提出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6)对管理人股东向管理人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决定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8)其它需有管理人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管全体股东或管理人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全体股东或管理人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相应的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 全体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全体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全体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全体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管理人股东同意,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 全体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almm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