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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试 行) 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在正常使用时可能释放电解气体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总则 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 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T 1051-2007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 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3.1 单体电池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电池组 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体电池。 3.3 电池模块 由5个或以上单体电池串联组成的单元。 3.4 电池管理系统 通过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或电池组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3.5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有时还可包括充电系统、放电系统、显示系统、电源输入系统、电源输出系统等。 4 产品分类 4.1 按用途分 (1)监测通信系统用后备电源,包括安全监控、人员管理、通信等系统后备电源; (2)紧急避险设施用后备电源,包括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后备电源; (3)运输车辆用电源,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防爆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用动力电源; (4)防爆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 (5)其它。 4.2 按使用类型分 (1)后备电源; (2)动力电源。 5 产品名称与型号 5.1 产品名称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5.2 防爆标志 ExdI 或Exd[ib]I。 5.3 产品型号 6 技术参数 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参数: (1)单体电池标称电压,V; (2)单体电池标称容量,Ah; (3)单体电池允许最大充电电压,V; (4)单体电池允许最低放电截止电压,V; (5)单体电池最大允许充电电流,A; (6)单体电池最大允许放电电流,A; (7)单体电池数量; (8)单体电池最高允许工作温度,℃; (9)电池组的标称容量,Ah; (10)电池组的最低允许使用容量,Ah; (11)电池组充电过流保护值,A; (12)电源的标称能量,Wh; (13)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多电压输出为最大额定输出电压),V; (14)电源额定输出电流(多电压输出为最大额定输出电流),A; (15)电源输出过流保护电流,A; (16)电源额定输入电压范围,V; (17)电源额定输入电流范围,A。 7 基本技术要求 7.1 单体电池基本要求 7.1.1 应为安全性能较高的锂离子蓄电池,如磷酸铁锂蓄电池等,宜采用软包装或使用塑料壳体材料。禁止采用钴酸锂蓄电池。 7.1.2 监测通信系统和紧急避险设施用电源中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不超过60Ah,运输车辆用电源、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及其它电源中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不超过100Ah。 7.1.3 单体电池的安全性能应满足QC/T743-2006中5.1.11的要求,其中过充性能应满足MT/T 1051-2007中4.4.3的规定,加热性能应满足QC/T743-2006和MT/T 1051-2007中严酷的规定(即试验时间2h、试验温度130℃)。此外,还应满足MT/T 1051-2007中4.4.4条强制放电、4.4.7条重物冲击的要求。 7.1.4 在充、放电过程中单体电池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60℃。 7.1.5 单体电池的泄压装置应能可靠开启,开启压力由产品企业标准规定。 7.2 电池组基本要求 7.2.1 电池组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串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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