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项目管理方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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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项目管理方案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苏州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精神,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结合我们科技局工作的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附后),现呈报给你们。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 (试行) 一、概述 管理项目: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管理依据: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程序流程 三、管理程序说明 (一、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以国家、省科技发展战略和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在市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事业等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市科技计划项目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是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市科技局立项、市财政拨款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市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社会发展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等市级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授权项目第条 科技管理项目的职责:(一)向社会公开发布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二)负责项目的立项、调整和;(三)按合同确定的额度划拨科技经费;(四)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六)组织项目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第条管理项目的:第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按要求落实经费;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对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3. 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 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及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 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 申请项目应提交《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项目立项评审或论证。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根据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结合评审或论证意见,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并下达年度立项项目和经费。 第十六条 列入市科技计划的项目,通过项目合同书的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管理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进行管理。重点项目是指市拨款额较大的科技计划项目,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确定;重点项目以外项目为一般项目。 第十八条 实行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和中期评估制度。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督促承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项目分批拨款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或因不可抗拒因素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承担单位、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要及时报告市科技局。 第二十条 实行统计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报送“苏州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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